而且依照那個預測路線看來,很可能掃過台灣之後往日本去!
買尬!我有沒有這麼Lucky!辦summr party活動時颱風來攪局,我自己要出國散心也攪局!
颱風很愛我就對了,還要追到日本去~
我果然是風雨飄搖的命~科科(其實已經笑不出來了)。
根據我們那偉大卻老是靠北哭窮沒預算精準預測天氣的中央氣象局所述,
颱風會在中秋節登陸,這樣看來週末泡湯、中秋節也泡湯,
但是我不想旅行也泡湯。
因此商請我們無名最強的法師_海狗(小名豹哥)每天念經轉法輪~
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變數了Q_Q,人家好想出去玩~
我的好朋友廣宏一要舉辦新書發表會,我也會去參加哦。
(沒辦法,看看,我推薦人排第一個,還寫序,咭咭…)
((謎之聲:其實人家都寫是按照筆畫排序了…))
總之呢,我是會到的,想湊熱鬧的可以一起過來哦~
日期:9/7(日)
時間:下午2點到4點
地點:金石堂信義店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二段196號5樓(鼎泰豐隔壁)
不過剛剛發現一件事情,
雖然有地址,但是我完全不知道這個地方在哪裡…
我只知道百貨公司、信義誠品(為了金色三麥)跟影城的位置。
(因為我到那邊都只會看電影、逛街還有喝啤酒嘛!)
對了,結束後跟阿廣及廣嫂去金色三麥喝一杯好了。XD
(ABBY:老闆!妳不是要戒酒嗎?)
要過來新書發表會的人請不要說你是來找我的,請直接找主角廣宏一,
讓他的帥閃瞎你的眼。
然後要來的人請穿紅色衣服,這是明天的 Dress Code。
說到這,靠,我沒有什麼像樣的紅色衣服耶…
快速發展的戀愛關係,真的是戀愛嗎?
還是只是方便整合肉體慾望的辦家家酒?
就「發生關係」這回事來說,可能因為雙方都已經有過經驗,因此一旦開始交往後發生性關係的速度快,似乎無可厚非。
但是我在朋友Y身上看到她逆向操作的一面。
Y的男性經驗並不多,但這其實不是最主要的問題,而是Y認為,談戀愛就是該按部就班,追求、約會、談心事、告白、交往,交往了一段時間後,至少要幾個月吧,再來更進一步的親密接觸。
Y的新男友真的按照這樣的流程與Y交往,為了能抱得美人歸,Y的男友用盡心力追求了Y半年多,終於得償宿願。
真是看得大家點頭加羨慕。
這樣老式的戀愛,為何給我們一種「踏實」的感覺呢?而「踏實」,已經是現今感情價值觀非常難得的一種態度了。
現在看到這裡的人也許你還是要笑這是幾零年代的老掉牙招數?
可是我問問各位:
女人們,妳不羨慕嗎?在這個過程中,女孩子是男人心裡珍貴的寶,妳也會發現對方是否真的真心在乎妳、追求妳,在「上床」這件事情達成前,這麼長的一段時間要說是「冗長的前戲」也可以,但難道不也是一種考驗?如果一個男人只想「上」妳,去問問他會不會花上三月半載的去這樣殷勤「追」一個女生,只為了要跟她上床。
男人們,你不羨慕嗎?這樣的女孩子即使不是小龍女般玉潔冰清,但是她不會隨隨便便馬上就為君打開蓬門。就承認吧,矜持女跟豪放女比起來,就像是穿著胴體若隱若現的睡衣跟全裸腿還打開開的裸女,你選擇長久交往的對象時,要怎樣的女人呢?要交心還是要交合?這兩種女人並不相同,你我心知肚明。
也許有人(有男有女)要反駁:
「性」根本不是愛情的決定性重點,愛就是愛,什麼時間點上床,有差嗎?
我說,請不要因為你或是妳一直是這樣迅速上床的人,就來反駁這你其實也不得不承認這的確相當「慎重」的交往流程。
如果「性」不是愛情的決定性重點,那為什麼一交往就一定要迅速上床?不上床是會死嗎?
說穿了,對很多人來說,「慾望」已經比「愛情」還優先不是嗎?不要把自己的行為講得好像很高尚,明明就是想尬一下,事實上,不管有沒有「愛情」的皮,看順眼就能上,感情可以慢慢培養嘛。
只怕感情還沒培養成「愛」,就已經對彼此的肉體失去興趣了。
「男女朋友」這種稱呼,很多時候都只是把「做愛」這個行為合理化、正名化的頭銜,其實骨子裡依然還是砲友。有太多男人或是女人都拿這個沒有法律效力、但是有一點點道德力量的頭銜,來套在自己想「上」的人身上。
最近我認識的一個女孩R,她就是被這樣的一個爛男人耍了,對方說我們是男女朋友啊,於是順理成章當然要上床嘛。結果那個男人好像不只兩個「女朋友」,而R在發現後當然無法接受,當下走人,男人竟然說R想分手就直說,不要這樣突然跑掉,很不尊重他。
男人當場變成受害的一方,超高招!
幹,你在上「別的女朋友」時,怎麼沒想到「尊重」這回事?
我身邊許多女孩,目前也許都正沈浸在自以為美好的戀情裡,甚至也是以驚人的速度上床完事。
不是我要唱衰,但是,妳所面臨的愛情不見得會如妳所想的「長長久久」。
既然睡都睡了,講「為什麼要這麼快就上床」其實沒意義,妳或是你覺得OK那也無所謂。
人在甜蜜的當下都以為可以在一起一輩子,我在街上看到很多打得火熱的情侶也會有「他們一定可以一生一世」的錯覺,但如果感情都可以百分百順遂甜蜜,那麼就不會有這個麼多情歌可以被傳唱、悲劇電影可以感動人、也不會有我這種寫手的存在了(哇哈哈)。
因為一時的慾望(也許是方便做愛?),因此交往沒一年半載,甚至沒一個月就住在一起了,朋友說,他們應該可以在一起很久。
但是,才交往一兩個月,就來談「長久」,甚至馬上同居?這又不是演話劇,戲演得爛就可以馬上撤台、謝幕。後續許多問題:房租、水電、搬家…還有整理不完的心情….有想過怎麼辦嗎?
我不諱言我跟前男友同居過一段時間,大約三個月吧,到最後還是選擇分開住,而在我們同居之前,都已經交往了一年多,到最後竟然還是沒辦法住在一起,反而是分開住之後,瀕臨分手的情感反而又回溫。
所以,那些才剛開始交往、正在熱頭上的情侶們,你們確定你們的同居是明確的嗎?
我怎麼看都覺得那是小孩子不負責任的行為,只為了可以一天到晚黏在一起,方便親熱,就把自己最珍貴的私人空間也犧牲掉了?
那不叫做同居,叫做「辦家家酒」、叫做「孩子氣」,同居的意義在某種程度說來已經是「夫妻」般的關係,如果沒有夫妻之間的包容力與責任感,這種同居說穿了還是那句話:「做愛方便」,如此而已。
這大概是我這種老人很乏味的論調吧,雖然一交往就上床、還是先上床再交往,甚至一交往就同居了,都是各人的選擇,但是依然不是什麼好事,因為這些事情都會讓愛情、婚姻、彼此的忠貞跟身體都變得很廉價,
當做愛跟同居變得跟握手一樣隨便簡單、可隨時抽離時,那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還有什麼可以被頌揚的?只剩下被劈腿的悲傷可以被唱出來嗎?
你要問我有什麼資格講這些話?那我就大方承認我曾走過這些路,也吃足了苦頭,而現在,這些年來眼見身邊有太多例子也是重複這樣的過程,幾乎沒有什麼例外的下場,我更覺得應該要分享出來。
是的,沒有什麼例外的下場,所以現在正在以這種模式「談戀愛」的人們,請自求多福。
在你們已經處在快速交往、上床、同居的模式裡,還是祝福你們的愛情可以真如你們想的長長久久。
今天很早就起床了,六點四十五分就在隔壁的早餐店吃完早餐,精神奕奕,素顏地出發了。
我目前只有一台家裡的淑女型腳踏車,不過我是打算今天騎一圈看看、勘查一下地形與路線,再來決定要不要買腳踏車。
今天半天下來,又想了半天,剛剛終於是買了。
早上六點四十五分從我家(五股)這邊出發,沿著觀音溪的自行車步道一直騎,還好天氣不太熱,騎起來挺舒服的。
20080831自行車處女遊
沒想到我第一次常次騎長程腳踏車,東西都準備的剛剛好呢。
我帶的東西如下:
一、太陽眼鏡
二、隨身聽
三、毛巾
四、防曬用品(當然出發前先擦過了)
五、遮陽用的棒球帽
六、數位相機
七、一瓶水(事實證明水不夠,至少要隨手瓶兩三瓶才夠)
八、手機
以上的東西都相當實用,也全部都上用場。
我的路線是:
五股觀音溪沿岸、
↓
關渡大橋、
↓
關渡宮、↓
↓
關渡自然公園沿岸、
↓
洲美橋下(已經算是北投了)
↓
同樣路線折返、關渡自然公園走第二趟、
↓
關渡宮第二趟、
↓
不上關渡橋直接往竹圍去、
↓
紅樹林、
↓
淡水捷運總站、
↓
繼續往前到水灣餐廳、
↓
原路線折返、淡水捷運總站、
↓
紅樹林、
↓
竹圍、
↓
上關渡大橋(苦啊!)
↓
觀音溪沿岸
↓
清涼的家
到家時是中午十一點。
回程的路上屁股有點痛,一方面也很怕淑女腳踏車會掛點,還好沒事。
路上人(車)真的超多的,很熱鬧,可見腳踏車已經變成全民運動,
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不管是大小折、老爺車、淑女車、還是老鐵馬,
一身勁裝、還是居家服、還是打赤膊…
大家都在騎腳踏車。
洲美橋附近的賣涼水攤販說,繼續往下騎就是經過士林、大直、內湖…
一直下去可以到新店(?),我想了想,我的腳特車無法折疊,
我還是見好就收,所以到洲美橋下就折返,前往淡水。
這一帶的自行車步道算是規劃得很好了,加上天氣又不會很熱,今天稍微有點陰涼,
所以挺舒暢的。
我一路上停停走走拍拍,感覺很不錯。
不過我穿錯衣服了,我不該穿長褲的,
但弟妹說這樣才不會曬黑,可是,跟曬黑比起來,我比較怕曬暈,
我之後還是穿短褲跟背心就好了,甩肉前來個賣肉大健行。
一路上聽著隨身聽的音樂,發現我mp3隨身聽裡以下的歌曲非常適合騎腳踏車時聽:
宮崎駿系列電影的配樂都很適合!
小野麗莎更棒!
完全就是非常「樂活」的感覺。
這個禮拜新買的小折應該就會送到了,
下週要去走還沒走過的八里路線。
騎車真的很舒暢,但是也很累,
我下午就躺在沙發上完全昏睡,
但是累歸累,真的通體舒暢。
大家一起來騎腳踏車吧。
誰來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