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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未出版短篇》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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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放屁了。」

聽到這聲音細細喏喏的一句話,他還愣了楞搞不清楚怎麼回事,就見站在自己前面的女孩,長髮挽在後的耳朵已經紅得像是要噴血。


 
沒多久,電梯門開啟,他連臉都沒見到的那個女孩急忙忙地向外衝出去,還差點跌了一跤,一溜煙就不見人影。想來覺得尷尬非常吧,畢竟電梯裡只有他們兩個人,放屁的事實很難蒙混過去。


 
她不知道是這棟樓的哪間辦公室粉領,他突然好想認識一下,當然不是因為自己是個「逐臭之夫」,事實上,這兩天他嚴重感冒,鼻子根本不通,別說剛剛發生的屁味,連中午吃的便當有多美味他都不知道。


 
在這個社會上,願意勇敢承認自己錯誤或是糗態的人不多了,更別說為此道歉__即使是在電梯裡放屁這樣的小事。

 
雖然因為感冒的關係體力還不是很好,但是追上一個女孩子應該綽綽有餘吧,這樣的女生不好好認識一下可好像有點可惜。

 
他提起腳步跑了起來,覺得感冒漸漸快好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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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總是說:「我一定會追上妳。」
不管他是不是做到了,或是做得夠不夠漂亮,
總是一個承諾,幸福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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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每次一同出席的場合,他總是向朋友這麼介紹她:

這位是我同事。





他們的確曾經是同事,但那是兩年前的事情,之後因為公司倒閉大家各自飛。直到在捷運上偶遇彼此。之後的戲碼:邀約、把酒言歡話當年、上床翻雲覆雨...一段不說自明的關係就展開了,持續了大半年。

"為什麼老介紹我是你的同事?現在並不是啊。"她終於忍不住問了,她想問的其實是:"為何不說我是你的女朋友?"

他卻自以為幽默地回答:[我們是一【同】在床上辦【事】沒錯呀。]

她想起了半年前在捷運上遇到他時,當時,他介紹坐在他身邊那個女人:[這位是我同事。]

她現在的表情,應該就跟當時那個女人一樣錯愕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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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老愛在街上上演行動劇。

比如耍任性、大聲撒嬌,都還算是小兒科,她喜歡個性老實的男友著急地安撫她的模樣,那讓她很有成就感、想偷笑。




最近她加重了力道,開始在大馬路上或是人行道上找藉口大聲吵架,讓來往的行人注目,天啊,她超愛男友那像是落水狗般的窘狀。這讓她覺得:大家都知道我在談戀愛、我正沉浸在戀人的苦惱跟情緒中、看看我的他有多愛我因為他正在為我煩惱呢。

是的,她自認為是在上演現實生活中的偶像劇。

直到那一天,她在街上惡狠狠地甩了男友一個耳光,因為他正牽著另一個女人。

結果,他只是苦苦地笑了笑,說:「抱歉,我不陪妳演下去了。」他一直都知道她在幹甚麼。

最後,就跟料想中的結局一樣,她目送著兩人輕鬆離去的背影,真的成為了悲劇女主角。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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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他從沒拆過自己的禮物。

舉凡生日禮物、耶誕禮物、各式各樣應景或是鼓勵他的大大小小禮物,他從未親手拆過。

說沒親手拆過也不對,只要那禮物不讓大哥撞見,他才有機會親手拆自己的禮物,但機會很渺茫。




國小畢業時他上台領了最大的市長獎,才剛走下台,就被跟父母一同觀禮的大哥一把搶去,他想抗議因此出手想搶回,引來了側目,卻被父母制止,說他不懂事,讓哥哥幫你拆禮物有什麼關係。

念國中時因為考了全校模擬考的第一名,父母在當天晚餐時間送給了他一台很高級的遊戲機,結果東西都還沒到他手上,大哥就拿了去迅速拆開。那台遊戲機他碰也不願意碰一下,因為既然已經被大哥拆了,那就是大哥的東西了,已經被別人拆了的禮物,就某種意義上說起來就不是自己的了。

他那一點點累積起來的執拗與不滿,大哥不是不知道,但總是沒有人去責備大哥的行為是有問題的,大哥也更加不以為意,有時候他甚至懷疑,年長兩歲的人不是大哥,而是他才對。

念高中時,參加了攝影社,最疼愛他的爺爺在他生日當天送了他一部單眼相機,那是同樣熱愛攝影的爺爺存了很久的錢才買給他的。

為了那一部相機,他終於狠狠的揍了大哥一頓。因為大哥又當爺爺的面將相機盒子拆了,還不斷把玩,他卻連碰都還沒碰一下,大哥就不小心把機身弄出一個刮痕。

但這一場硬架沒有人支持他,父親反而責怪他把大哥的臉打花了,也有輕微腦震盪,母親還說不過就是一台破相機,有必要傷兄弟和氣嗎?

而爺爺呢?雖然斥責父母不該這樣偏心,卻沒人聽進去他這個老人說什麼話了。

當高中一畢業,不管而大學離家不過半小時的車程,他還是決定要獨自租屋在外,逢年過節回家都不再跟大哥說話,而生日更不回家過,因為在大學裡的同學不會有人搶先拆了他的禮物,但是家裡的人會。

在某一年的春假,他帶了溫順可愛的女友回家住幾天,順便介紹給家人認識。剛退伍的大哥已經找到工作,也交了論及婚嫁的女友,大哥看起來似乎不像以前那麼桀傲不馴,因此他也漸漸淡忘了對大哥的憤恨。

自此他常常帶女友回家,一家和樂相處,暑假時也陪她回去一起幫忙準備大哥的婚事,讓他覺得人生美好又順遂,以前的事情慢慢地自他的記憶中淡去。

這天,他幫忙送完大哥的喜帖給親戚後,回到家中,卻發現女友已經不在家,什麼時候回去的?為什麼沒有告訴他。

卻只見大哥笑吟吟地說:「沒想到你跟女友還沒做過喔?竟然是個處女耶。」

他腦子一片空白,看著眼前一副若無其事的男人,他不知道憤怒的情緒該從哪裡爆發出來。

女友的童貞是他們說好的,女友要在他即將到來的生日時,送給他的珍貴禮物…

大哥一點都沒變,還是擅自拆了他的禮物。

一反常態,他什麼都沒說,快速收拾行李就出了家門,自此他再也不回來,不論父母如何勸說、怒罵,他就是連大哥的婚禮都不願意出席。





半年後,當警察到他的住處找上他的時候,他喝得大醉,還大笑著對警察說,原來拆別人的禮物這麼有快感,他終於知道大哥為什麼這麼愛搶先拆他的禮物了,他終於知道了。

當他知道大嫂懷孕的時候,他趁機回到家中,一刀就剖開了驚嚇過度的大嫂的肚子,那是屬於大哥的禮物,他拆了,而且拆得非常痛快!


這輩子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拆了大哥的禮物,還是這麼大的禮物,這讓他覺得非常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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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歡看電影跟日劇,尤其最近迷上了一部大長篇愛情故事改編成的戲劇。

這個故事從電視劇結束後,又延伸劇情到特別電視劇,最後又在大螢幕演出了兩部上下集的電影。

故事從開始到結束,她足足等了四年的時間,終於等到故事的結局。




這天,是愛情故事在電影院上映最後一集的日子,她帶著電腦坐在電影院附近的咖啡廳,一邊等著尚未抵達的情人,一邊複習回味電腦中的檔案。

她的電腦中有著所有劇情的進展,如果在此先稍微看過一次,等一下進電影院很快就可以進入狀況。這也是續集電影的缺點,如果不重新回過頭瞭解之前的劇情,接下來的新劇情會讓人有點摸不著邊。

跟情人之間也很像是這個愛情故事一樣,故事持續在進行,但是總是有中斷的時候,她跟他都在努力讓故事能夠走到有完美結局的那一天,只是每一次的中斷與繼續,總是隔了好一段時間,兩人各自發展的愛情插曲,也總是讓兩人事後翻舊帳時遍體鱗傷。

七年下來,她覺得有點疲倦,他呢?他沒說什麼,但似乎也隱隱地對彼此共演的這場愛情故事有了點猶豫。


她喝了口咖啡,眼睛盯著電腦上的劇情發展,女主角淚眼婆娑喊著說「我好想離開你」,男主角則是用力揪著他的眉頭表現出痛苦的模樣,求女主角不要走。


為什麼,情人不能這樣對她呢?當她那晚也作了跟女主角一樣的事情,哭斷了柔腸,情人卻只是說,「我們還是各自過想要的生活吧。」

她關上電腦,還在期望昨天邀請他來一起看這部電影的情人能夠出現,看看錶,電影已經開演了,他卻還是沒站在她的眼前。


站了起來,揉掉另一張電影票,她帶著屬於自己的票根獨自進場。


這齣上演了好幾年的愛情故事,終於就要在今天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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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單身女人的房間裡,常常見到:
「明明是單人房卻總要塞進一個雙人床」
這樣的景象?





朋友知惠告訴我,她買了一個雙人床墊,放在她和室房間的木質地板上,是個超級大尺寸,並且那帶著粉紫色的床墊其質料與品牌都是一等一的。

這個擁有優秀獨立筒床墊的價錢其實不是大問題,反正她本來就是一個為了滿足現狀需求而寧願負債的敗家女。


問題是在於:知惠的房間明明就是一個單人房。


知惠的房子其實也不過就是個十二坪的小套房。我在她剛從市區裡遷居到郊外的那個週末拜訪她,因為她在電話中展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快樂與興奮,像是這是一間全 天底下最棒的套房,身為她的好友我當然想要一探究竟,看看是怎樣的一間套房可以讓挑剔的知惠這麼地滿意。


知惠挺挑剔的,對生活的品味、自己的身材與外貌、還有男朋友的選擇,都非常挑剔。但這挑剔也表現在她不斷以此為由不斷換工作的事情上,因此她的收入總是斷 斷續續,但她卻不打算降低生活水準,因此負債也是可想而知。


座落在都會大河邊的公寓中,有一個景致極好的落地窗、獨立出入的雕花鐵門,還有紮實幽雅的木質地版鋪設在和室設計的房間中。而那張大尺寸的雙人床,就擺在 落地窗邊,因為入戶的微風而擺盪的薄紗窗簾讓整個房間瀰漫著浪漫又慵懶的的氣息。

在這麼美麗晴朗的週末下午,我跟知惠坐在她新買的雙人床上,面對著落地窗外的河景一邊喝茶。



「人間天堂。」我說,拍拍床墊,「但是,這張床會不會太大了?除非妳不是一個人睡。」

十二坪的小套房中除了書桌椅子、冰箱、櫃子之外,就是這張顯然過大的雙人床。

「人啊,一天有這麼長的時間睡在床上,當然要挑好一點的床墊囉。」知惠說著,攤開雙手,像是在測量睡眠時間的長度。

「現在重點不是床墊的好或是壞,我是說大小。」

「大一點好啊,睡覺的時候可以滾來滾去。」知惠說完躺上了床,那笑容裡帶著點寂寞。

「是一個人滾,還是兩個人滾?」

「如果可以的話,也可以三個人滾。」知惠說完就哈哈大笑。


可是我不覺得這種話很幽默,因為那不過是透露了一個女人的寂寞。


知惠早在三個月前就跟男友田徹分手了,原因是田徹劈腿了,身邊所有共同的朋友都痛罵田徹,但他卻什麼也不說,只是默默地承受大家的指責。事件爆發後,知惠 搬出跟田徹同居的屋子,獨自生活。

突然一直一起生活的人離開自己的生命了,又來到陌生的環境,知惠的寂寞可想而知。


「他現在有新的女朋友了,不知道是誰。」笑完後,知惠突然轉化了情緒,幽幽地說,「欸,妳知道是誰嗎?」

「我怎麼會知道?」我吞吞口水,我答應田徹不對知惠說那個介入的女人是誰,避免多生事端,「不過,妳還跟田徹保持聯絡?不然怎麼會知道他有新女友?」

「他偶爾會過來。」知惠小聲地說,不敢看我。

「不會吧?」我眼前開始冒金星。

「很難捨下他,妳知道的嘛。」我的好友一臉求饒的表情,「在一起那麼多年,我很難說放就放…」

「我不知道。」坦白說,我整個腦門都充血,「所以,妳要告訴我,因為妳再也不能進去田徹的房間了、再也不能在他的藍色雙人床上打滾了,妳就為他買了一個貴 得要死的雙人床,把妳的房間變成迎賓旅館?當他的砲友?」

「不要說得那麼難聽啊。」知惠想要表現得比我更生氣,但是因為被我說中,沒了氣勢。



我實在沒辦法繼續聊下去了,離開知惠的家,我的心裡真的非常難過。


單人房間裡的雙人床,跟睡眠品質一點關係都沒有,只不過是彰顯了房間主人的寂寞。

單人的空間、單人的設備、單人的馬桶、單人的炊具。還有單人的,睡眠。

是了。單人的睡眠。


單人床可以符合現況,也不佔空間,但不論床上放滿了多少小熊維尼或是 HELLO KITTY,它們再也不能滿足每個寂寞的自己,所以單人房間裡才會出現了一個雙人床,然後,女人總是刻意睡在一邊,保留另一邊的位子給那個根本就不能一直 留在自己身邊的人。


不知道是那個別有見解的人提過:

人總是會將最渴望、重視、需要的物件成為房間裡的主要風景。



因為田徹有了新的女友,因此田徹的那張大床再也不能讓知惠在上面打滾,所以,知惠就買了一張新床,只為了可以留住他,而他也很賞臉地偶爾光顧?

或是,知惠是想欺騙自己其實不是「一個人」,她的男友不是離開她,只是換個方式與她繼續生活?

但是到頭來,獨自睡在偌大雙人床上的知惠,還有田徹的新女友,甚至是田徹,都將會更寂寞。



離開知惠的住處後,我心頭上還是一片混亂,我想著我房間裡的單人床。

我的單人床是我的男朋友不願意在我的住處過夜的原因嗎?還是,他其實比較喜歡回到前女友的住處去睡了雙人床?



這時知惠撥了電話給我。

「我記得我從來沒提過這件事情,但是為什麼…」知惠說,抖著聲音,「妳會知道田徹的房間裡有一張藍色的雙人床?妳根本沒去過田徹家,不是嗎?」

我什麼也沒回答就掛上了知惠的電話,我看著車廂外倒退而去的景色,想要大哭一場。



難怪我一直都覺得如此寂寞,即使在田徹房間的雙人床上,總覺得還有第三個人也睡在上面。

田徹從來就沒有真正離開過知惠,或是知惠的床。

當我的新男友田徹常常睡在知惠的那張雙人床上的時候,我是不是也該去買張新的雙人床,放在我的單人房間裡?


只要田徹只睡我的雙人床,我是不是就可以假裝田徹不曾背叛我?

原來知惠的單人房裡的雙人床,就是為了這個理由而存在。



抹去淚痕,我提早下了車,直接奔向了最近的寢具店,買下了與知惠相似的另一件寂寞。





(舊作修稿)
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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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進辦公室前,喬依絲先是深呼吸,之後拉拉襯衫,大步接近自己的座位。

幾十個座位都有人的辦公室裡竟是這麼地安靜,這表示今天依然是忙碌的一天,大家都在埋頭苦幹,那麼,也就不會有人注意到她哭了一晚的發腫紅色眼眶了。

是該解決的時候了,所有的問題都要在今天得到一個答案,不,該說,所有她昨晚看到的事情都要得到證實。

進入辦公室五分鐘後,喬依絲便直接找上強森。




「我問你,」喬依絲忍住即將爆發的情緒,嘗試心平氣和,「你昨天去哪裡了?」

「昨天?不是跟妳提過,高中同學聚會呀,在東區的餐廳。」強森倒是回答得很乾脆。

就跟真的一樣。喬依絲心都碎了,他到底用這種以假亂真的態度騙過她幾次?

「喔,對喔,你是提過,也有說在哪一家餐廳。」喬依絲也開始陪強森演戲,「那家餐廳的東西好吃嗎?」

「還好啦,算是新鮮,但是口味不是那麼特別。」強森實在是太厲害了,莫非他真的有跟別人去過那家餐廳?

「你同學還好嗎?好像當爸爸了?」

「是呀,昨天一直在聽他抱怨老婆小孩房貸什麼的,感覺壓力很大。」

「後來你們去哪裡了?」喬依絲覺得自己的腦袋要爆炸了。

「後來我就回家了呀。」


真是夠了。


「是這樣的,」喬依絲決定戳破強森的所有謊言,「我昨天去西區逛街的時候,看到你在那裡出現。但是,你不是在東區吃飯嗎?」

「呃?!」強森顯然受到不小驚嚇,「妳看錯人了吧?」

「我還跟了你好一段路,我會認錯人嗎?你是吃完飯後去西區逛街嗎?」

「是……是呀!」

「可是你剛剛說你吃完飯就回家了!」喬依絲已經開始失控,「而且你不要告訴我你的高中好兄弟去變性了!還跟他手牽手,還吻別!巧的是,他還長得很像行銷部門的溫妮!」


之後,是長長的沈默。喬依絲哭了,她不懂,才剛交往沒半年,她還以為她跟強森是大家稱羨的辦公室戀情,沒想到強森竟然在這個辦公室裡擁有她以外的戀情。怎麼會這樣呢?

「你說呀!你怎麼不說話?到底是你高中同學變性了,還是你根本就在騙我?你劈腿了對不對?!」

強森還是不說話,喬依絲一氣之下,竟找了那位溫妮小姐對質。


「強森說你們早就分手了!」這位溫妮顯然也是受害者嗎?「妳幹嘛一直纏著他?」

「分手?我什麼時候跟你分手了?」喬依絲眼淚越掉越多,就快要衝破防線大哭出來了。「你要分手至少通知我一下!」

「你說話呀?啞巴嗎?你到底有沒有跟她分手?還是你也騙我?」溫妮見強生不吭聲,火也上來了。什麼鬼?她莫名其妙介入別人的感情嗎?還在同一間辦公室呢!天啊!




當他們吵得正凶時,有人輕輕拍了喬依絲的肩膀。


「對不起……打擾妳一下。」喬依絲回頭一看,是她的老闆,原來是提醒她要開會了,天啊,她在敲MSN吵架,老闆不會以為她在聊天吧?

老闆看到喬依絲滿臉淚痕,又瞄了瞄喬依絲墊腦上的MSN視窗對話,哦,他大概也知道怎麼回事了,「妳還好吧?不然我自己去開這個會好了…」

「沒關係,等我一下,我馬上過去。」喬依絲抹抹臉,見老闆離開,回過身來繼續面對電腦螢幕發飆。



「周強森我告訴你,你繼續裝死好了,今天之內我會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幹了什麼好事,我一定會讓你在這家公司混不下去!」喬依絲覺得自己的指尖都要敲出血來了。


飆完這一串後,喬依絲關掉了已經變成戰場的MSN對話視窗,然後馬上修改MSN的狀態:

<<�我跟XX部門的周強生分手了因為他劈腿,喜歡他的快點挾去配!>>



站起身來,喬依絲環顧這依然沈默非常、只有細碎打字聲的辦公室,她方才在MSN爭吵的內容卻依然還在她腦子裡轟隆作響,這落差令人感覺恍如隔世。

好安靜啊,這個辦公室。

剛剛的爭吵都只是喬依絲腦內與網路傳輸裡的的戰爭,在這個實際的空間裡,不論什麼喜怒哀樂都只是鍵盤的機械聲響………


在這個沈默又忙碌的空間裡,還有多少人跟她一樣正在進行砲火連天的戰爭?


喬依絲雖然悲傷,卻又突然覺得好笑。

真是個奇妙的世界,竟然可以不開口就以爭吵結束了什麼……




拿起資料,邁開步伐,喬依絲穿越了這沈默的辦公室前往會議室,也離開了她桌上電腦內的那一場哭鬧不休的戰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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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我幸福」這首歌,第一次聽到時就讓我酸了鼻子,然後,就想寫這個故事。

當初得到不錯的迴響,事到如今再加以修改。

這個故事的情節可能不夠真實,但是那樣的心情與柔軟,卻是存在很多未竟的戀人心中。

希望每個人都能得到自己的幸福。








你可以一邊聽歌,一邊看小說。

麗子-mooneyes‧指尖的呻吟 http://www.wretch.cc/blog/mooneyes



「嫁給我。」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說出這樣的話,這,就是求婚_讓人腦筋錯亂、呼吸不順,眼睛卻必須堅定地看著對方_一個神聖又緊張的過程。

我的對方,是個沉穩、話不多,氣質也緩慢的女人,她優雅地像是海洋裡的抹香鯨,在我的生命海洋裡掀起了巨大卻沉默的波濤。


第一次見到她,我就知道,我渴望進入她的人生裡,分享她的喜怒哀樂。

她的眼睛裡有著少見的漂亮純黑瞳孔,像是深遂的海溝,神秘不見底,在此時此刻當我說出了求婚的言語後,那看似平靜的黑裡,有了些微的波浪。


「你確定?」我的抹香鯨問我這句話。

「我確定。」

「你跟我在一起快樂嗎?」她笑了笑,淡淡的,溢出了些微的懷疑,「我不太愛說話,可是你很活潑。」

「所以我不需要比我活潑的老婆,我們絕對互補,除非妳不喜歡活潑的男人。」

「不。我……」她回答的很快,卻也馬上就停頓了一會,我看著她,我知道她想起了什麼,「我喜歡活潑的人,我也很享受於當個好聽眾。」

「我不會只讓妳當聽眾的,我一直都願意聽妳多說點話,就等妳是否願意多說點。」我吞吞口水,拿出懷中的戒指,拉過她的手,放在她手上,「我漂流太久了,我需要安定跟溫暖,而妳,正是我想停靠的地方。」

「但是你知道我需要什麼嗎?」她又笑了,並沒有將手掌闔上接受我的戒指。

「不管你需要什麼,我都可以給妳。」我堅定地說。

「真的?」她的眼裡出現了一點驚訝,但是隨即又是一陣平靜。


我握緊她的手,一起包覆著那只代表我要給她幸福的戒,說出了我想給她的包容。


「如果,妳需要他的祝福,才能嫁給我,那麼,我陪妳一起去請求得到他的祝福。」








我美麗的抹香鯨一直在她的身體與靈魂保有悲傷的影子跟聲音,從我認識她的第一天我就察覺了,只是沒那麼確定。


我原本以為公司聯誼是再無聊不過的活動了,可是當我看見她穿著水藍色的連身長裙,一派嫻靜地站在餐廳的門口時,一頭長髮像是水草般優雅地圍繞她的身體,那頜首微笑的靜靜恬美撩動,我就已經認定她是我想要的人。


一見鍾情,是任性的直覺,它很危險,卻也酖美無常。


晚餐時間我跟她沒說上半句話,但是我們卻四目交接無數次。每看她一眼,我就陷入了她那深不見底的氣質裡,她似乎在對我笑,帶著些許的猶豫。


「你喜歡那個?不會吧?」同事在洗手間吃驚地問我,「她是很漂亮啦,但是她給人的感覺很陰沉哪,從頭到尾都不說話,表情看起來很不可親耶!從頭冷到尾!如果不發問讓她回答,我看她會當一晚的啞巴!」

「有的人就是比較內向吧,也許你能激發她的熱情喔,哈哈!」另一個同事也酸溜地開我玩笑。


我沒對這些酸言冷語做任何回應,因為我的直覺告訴我:她不是陰沉,也不是內向,而是……她只是不想說話、不想來這個聚會、她興致缺缺……如此而已。


當我一個禮拜後得到她的電話,做了邀約,證明我是沒錯的。

我也沒想到她會如此乾脆地答應我的邀請,她只是說,「噢,我記得你是誰。」然後就約好了時間出來見面。


她記得我,這就夠了。


我跟她的第一次約會非常愉快,我的直覺果然是正確的,我的深海抹香鯨不是不說話,也不是陰沉,她只是需要好天氣上來透透氣。


之後,我們常常見面,但是我卻都無法安插她每個週五夜晚的行程裡,她總是有事。


她那個晚上會去哪裡,我不曾過問,但是這不表示我不在意,自從週休二日的政策實施後,周五的夜晚已經變成重要的假日,獨自一人我難免覺得感傷。


當我在周六夜晚的淡水河邊吻了她後,山頭吹來了微風陣陣,我感覺如此幸福,因為我確定了我們彼此之間的戀人關係,進而深入瞭解她其他時間行蹤的意圖就更強烈,可是,面對她那溫柔又沉穩的笑臉,卻什麼都問不出口。


她總是這樣,安靜地站在一邊看著我,帶著溫柔卻又不確定的擔憂神情,我的抹香鯨啊,到底什麼事情困擾著你?


我好想令妳更快樂。


「妳在我之前有幾個男朋友?」在我們交往了一年多後,我終於在一個風景優美的山腰上,就著夜色美景,問了我壓抑許久的問題。

這看似無聊、無意義的問題,我的確相當在意。為了表示我的發問誠意,我先說出我自己的紀錄。

「妳是我第三個女朋友。」


「因為你先說了,所以我就一定要說嗎?」她識破了我的心機,看著我的純黑瞳孔裡帶著一點悲傷。

「不……也不是……」我慌了,她會不會討厭我這樣的心機?

「你是我第二個男朋友。」她說完,轉過頭去點了我一根煙。


她會抽煙?我訝異地看著她熟練地點煙,卻把煙放在台階上,任其燃燒。

我不敢說話了,她,真的像隻深海裡的抹香鯨,靜靜地游動,但是每個動作現在看來都像是劇烈的反抗,在我的靈魂海面上掀起了風浪。


「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是個很棒的人。」她看著那煙飄出的白色煙霧,緩緩地說著。「我再也不能遇到那樣的人。」


聽她這麼說,我的心完全地沉到深淵,我知道我自己不是頂尖的,但是,因為嫉妒心,我很難過。


「嘿。」她突然靠著我,像是知道我正在沮喪,適時來安慰我,「你很好,真的。只是…那個人讓人無法忘記。」

「如果我不夠好,我就不能讓妳更愛我。」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這麼說,總之,我很慌、很亂,很難受。「他如果回來了,妳就會離開我。」


她不再說話了,只是靜靜地靠著我,我卻感覺得到她在發抖。


她在哭。


我第一次見到她的眼淚,頓時,心痛的感覺瀰漫了我的全身。

她一定會離開我,對吧?看這眼淚……聽說,抹香鯨的眼淚也會有香味,那是心碎的味道……。


「你很好,真的。」她依然靠著我,開始說話,「你是在他之後最好的人。如果沒有他,那你就是最好的。」

「嗯……」我也很想哭,總覺得她要對我做什麼重大的宣佈,但是我不想在這時候哭。

「但是,」她突然爬了起來,認真意看著我,卻依然沒有停過眼淚,「你知道為什麼他是最好的嗎?」

我搖搖頭,悲傷地看著她。


「因為他沒有機會犯錯,也不會再回來。」她轉過身去,「你說……一個死了的人,有什麼機會再……犯錯?又從何處回來?」


我說不出話來,楞在原地發呆。死了的人……?


「這種壓力很大,因為他沒有機會讓我看到他最壞的一面,只留給我最好的回憶,然後就這樣……走了,他走前還說,如果我得到了幸福,記得通知他,他一定要祝福我……」她不敢看我,卻一直說下去,「你知道嗎?當我看到你,你活潑、開朗,又那麼溫柔,就像他,就像他!我一想到他,我就好怕……我怕我只是把你當成他的影子,我好怕我只是要在你的身上得到他不能給我的幸福!我真的很怕……」

看著我心愛的女孩難得說了這麼一大串的話,卻是晃著身體、抖著聲音、並且梨花帶淚,我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情。


我緊緊地抱住我在深海裡無助發抖的抹香鯨,她正沉在回憶的冰冷海底無法脫身,我想祈求控掌回憶的那個人,放了她。

「我可以給妳幸福,我可以,等妳準備好的時候,我就會在這裡。」






原來,每個周五的夜晚,她都來到這裡。

那個人的塔位前。

「只是衣冠塚,」她點了一根煙放在靈前,低頭念禱後告訴我,「他家人都在日本,這裡是我幫他做的衣冠塔位。我每個禮拜五都來,陪他到天亮。」

她說完後,看了我一眼,垂了垂眼睛,又看了那個人的照片一眼,就走到樓梯去,她說要去庭院散散心。

我知道,她只是覺得羞赧,因為她帶我來到這裡。


以前最愛的人,面對著將來可能的伴侶。她的尾鰭虛弱地拍了拍,我看見了。

我看著那個人俊氣靈秀的照片,想著,這樣的男人的確討人喜歡。

然後我低著頭,不再說話,專心地禱念。



你喜歡她,對吧?至少在你死去之前。

我也喜歡她,不,我愛她,並且在我死去之前,不,在我死了之後,我都會愛她。

你可以給她的,我絕對做得到。

你不能給她的,我也能給。

她笑我會為她鼓掌;她哭我會有肩膀;她想看星星我會帶她去最高的山頂;她快樂時我會與她分享;她難過我會在她身邊。

我會讓她幸福。我一定會讓她幸福。愛她永遠。

請你,也祝她幸福。祝她幸福。



我抬起頭看著這個俊秀男子的照片,然後拿出了我心愛的女孩暫時無法接受的戒指,放在他的照片前。

當我的女孩依然無法敞開心胸嫁給我前,這只戒指,沒有意義。


離開前,我看見玻璃上,竟然有了剛剛沒有的水氣,我抓起袖子擦了擦,認真地對他鞠躬。


到樓下的庭院時,我看到她仰身面對著我們方才待著的樓層,流淚。

「怎麼哭了?」我心疼地抱著她,讓她靠著我的肩膀,她抖得好厲害。


「他……他剛剛來了……」她哭得肝腸寸斷,像是快要斷了氣,緊緊地抓住我的手臂。

這時,我看見了,那只我剛剛明明放在「他」靈前的戒指,竟然就在她的無名指上。

「他說,他說……」她哭的渾身發軟。



「祝妳幸福。」





.-END




祝我幸福 詞 施立 曲 陳小霞 唱︰楊乃文

滿天星星在眨眼 他陪在我身邊輕聲 細語溫柔的眼 看著我的
一枚戒指在我眼前 是他的諾言 愛我永遠

山頂上的微風吹 心跟著四處飛 我為了什麼掉眼淚 夜色那麼美
一段回憶翻箱倒櫃 跟著我在追 想的是誰

我很幸福 真的幸福 卻渴望得到你的祝福
從今以後 牽他的手 心為何逗留

我很快樂 真的快樂 卻還是覺得依依不捨
他的肩膀 給我力量 才能將你放

好想聽到你說 祝妳幸福 想聽到你說 祝妳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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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刻骨銘心的愛,該怎麼持續或收場呢?


露意絲根本沒想到事情之後的發展會變成這樣。


也許那刻骨銘心的愛,一開始就沒存在過。







麗子-mooneyes‧指尖的呻吟  http://www.wretch.cc/blog/mooneyes

 

 

 



露意絲跟男人共事了三四年,她一開始就知道男人有家室,卻因為工作上的革命情感以及近水樓台的機會,兩人便一同投入了這「不倫」的關係,不知不覺也走了一年多。

 

這一年多遇到公司組織大改組、裁員風波、營運狀況不佳等等困境,同為身為高階經理人的兩人,因此關係與情感更加緊密。

 

對露意絲來說,這個男人不但是她的好伙伴、好戰友,也是個好情人、好朋友,他們度過的每一場風風雨雨都是刻骨銘心、難以忘懷的經歷。

 

露意絲沒對男人提過結婚這回事,她也從未想過要男人共組家庭,他已經有家庭了,而露意絲也一直都抱持著不婚主義,她很滿意目前跟男人的關係。

 

在辦公室裡他們是嚴肅討論公司營運的默契伙伴,大家常常見到他們為了一個政策的方向爭得大小聲又面紅耳赤的;大家也見過他們彼此拍拍肩膀就像是好朋友一樣;大夥一起出去聚餐時他們更像是會跟大家一起玩鬧的普通上班族。

 

只是,沒有任何人知道他們在散場各自離開之後,都會回到露意絲的家中,宛如夫妻度過這個夜晚。

 

男人的妻子因為帶孩子的關係,留在鄉下與男人的父母同住,這樣的自由度讓露意絲與男人可常常碰面或一起過夜,甚至也假借出差的名義一同出國旅遊,留下許多美好的回憶與足跡。

 

露意絲深信男人是愛她的,他甚至求露意絲把孩子生下來,但是露意絲原本就不打算要一場婚姻,也從未想要一個小孩,因此當露意絲看到男人一把鼻涕眼淚地陪著她做完墮胎手術後,露意絲深深地被感動了。

 

就算沒有婚姻關係,我們之間擁有的依然是珍貴的、深沈的、難以取代感情,這是男人的妻子不能給他的。即使被妻子發現這段關係,男人也不會放棄跟露意絲之間的感情。男人信誓旦旦地這麼說,露意絲看著男人那誠懇的眼睛,感動到覺得為他死也沒關係。

 

這天終於來了,男人的妻子終於還是發現了露意絲的存在,在男人該出現的工作日中,男人沒出現,反而是他的妻子毫無預警地跑來敲她的辦公室大門。

 

「我不會跟他離婚。」在露意絲密閉的辦公室中,女人優雅地坐在沙發上,雖然憤怒但是脾氣壓抑得很穩,並沒有歇斯底里的跡象,只是一臉冷漠地看著露意絲。

 

「我沒要他離婚,我也不會跟他結婚。」露意絲冷靜地說,沒關係,她有男人的愛當靠山,「我們相愛就夠了,妳要不要離婚都不會改變這個事實,他離不開我的,我們擁有刻骨銘心的感情。」

 

「嗯。」女人深呼吸了一口氣,「其實,當我發現妳跟他的事情時,我就說我要跟他離婚。」

 

「?」露意絲不懂她話裡意思。她剛剛不是說不會跟他離婚嗎?

 

「我剛剛說『我不會跟他離婚』,不表示『我不想跟他離婚』,事實上,」女人突然笑著看了露意絲一眼,帶有諷刺意味,「是他叫我來找妳的。」

 

男人叫妻子過來?這話來得太突然,露意絲一時之間沒搞懂女人的意思。


 

「說真的,我根本就不想見到妳,我叫他自己來跟妳講清楚,但是他不要。」女人站起身來,走到門口突然打開門,一堆因為好奇偷偷躲在門邊偷聽的同事尷尬地站在門外。

 

彷彿沒見到這麼多人在現場,也不在乎被別人知道自己老公幹了什麼好事,女人繼續說著。

 

「我是不知道你們之間的愛有多麼『刻骨銘心』啦,不過也許就是因為太『刻骨銘心』了,所以他沒辦法跟妳直接說清楚,只好叫我來。」女人瞇著眼,彷彿很滿意這場談話,笑了笑,「他還真是愛妳。」

 

癱坐在座位上,目送女人自信滿滿的背影離開,露意絲完全失神了。

 

耳畔流進來的,是門外那些細碎的話語,包括外遇、包括淫蕩、包括不要臉、包括沒想到他們這麼亂喔……

 

站起來關上門,露意絲這才瞭解到,原來所遇非人的下場,不是自己所認為的那樣「刻骨銘心」。

 

也許那刻骨銘心的愛,一開始就沒存在過。

只有一齣她自以為高尚、但最後卻是她一個人被拋下的茶餘飯後鬧劇。

 

 

END



Keep Writting468x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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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莉回想起男人當時說著那些話的那張臉,迅速下了兩個決定。

一個是馬上離這個傢伙遠遠的。

二來,既然男人都這麼說了,就不要辜負他的想法吧。







照理說這該是個愉快的約會,多莉認識坐在眼前的這個男人不到一個禮拜,他是在公事洽談當中認識的高科技公司業務經理,外表嘛的確是不差,至少身高或是體重看來都恰到好處,長相也算是俊俏,男人因為愛衝浪所以膚色是健康的小麥色。經濟能力應該自然也不在話下,多莉與他認識的第二天,男人就頻頻示好約她出來遊車河或是吃飯看電影,沒一次是讓多莉有機會把鈔票從錢包裡掏出來過。

不到一個禮拜,他們已經一同出來四次了。多莉自然很享受這被追求的過程,更何況自己也到適婚年齡,加上對方是個看起來各項條件都很優秀的男人,可以先試著交往看看,深入瞭解是否有何可怕的惡習,再來想想結婚這回事。

看來對方這男人也是以結婚為前提在追求多莉的,他言談中不斷提到自己身邊的同事同學朋友現在家庭生活多充實人啊不管賺多少錢或是爬到多高的地位如果沒有家庭妻小做後盾不是很沒意義嗎………云云,然後問多莉是否喜歡小孩、是否接受跟公婆同住、能不能接受一個因為業務需要必須常常應酬的老公?

小孩嘛談不上特別喜歡或討厭但總該要生的,跟公婆一起住沒問題,應酬無所謂別搞上煙花女或是找不到人在哪裡就好。以上是多莉當作是閒聊的答案。

男人其實不特別俊美或是優秀,但是各方面表現似乎都是中上水準,至於床上那回事多莉還沒想到什麼時候該試試,但是看他挺拔健康的身材跟外貌上的一些特徵應該也不會差到哪裡去。

今天是他們第五次一起出遊了,這次男人帶她到一個裝潢奢華、隱密性極高的異國風味餐廳吃飯,還是間獨立的包廂,若非拔高音調,外人也很難聽到他們的說話聲響。


男人今日的眼神特別迫切,看得多莉有一股奇異的預感,在吃過晚飯後,男人坐得更靠近多莉,以一種更親密的姿態與多莉談話。

今晚可能就會上床了吧,多莉想。

他們點了年份還不錯的紅酒,帶點酸甜的味道就像是目前兩個人之間那可愛的氛圍。酒酣耳熱之餘,似乎是卸下了心防,或是想讓眼前可能成為自己女友甚至是老婆的多莉更瞭解自己的價值觀,男人開始滔滔不絕地說起自己的過往情史。

多莉聽過太多男人的情史,本來嘛,自己也不是什麼未經人事的小女孩,交往過幾個男友的經驗讓她對眼前男人的敘述沒有太多負面的想法。不管眼前這個人如何把自己悲情化,真相只有一個,只是以不同的版本存在對方心中罷了,所以男人不管說多少前女友如何不珍惜、或是自己多專一,多莉只是嗯嗯啊啊地傾聽。

管他以往有何轟轟烈烈的死去活來,戒指套在誰手上才是王道。

然而聽到男人最後一個、也似乎是最讓男人耿耿於懷的情史時,多莉突然覺得這情節好熟悉,這很像她一位作家好友描述的情節,但是過程卻不像是男人說的那般,事情發生的理由也不大一樣。

結果倒是相同的,作家好友跟這男人最後終究是分手。

經過小心的問題試探,果然,眼前的男人就是好友的前男友,而且是個混帳的前男友。


該不該跟好友的前男友有瓜葛呢?這是多莉想的第一個問題。

第二問題是,這男人會是個表面上看到的這樣一個好傢伙嗎?


根據她的瞭解,好友跟前男友交往的最後那一年,簡直可以用「行屍走肉」來形容,男人因為事業不順利,回到兩人同居的屋子裡就是情緒失控,打了女人不說,還大半夜喝得醉醺醺回來,說「我剛剛在外頭上了某某她就不會擺妳這種死魚臉給我看床上功夫也一級棒妳拿什麼跟她比」諸如此類的爛事。

身邊所有好友原本要群起圍剿這個渾球,卻被好友一把鼻涕眼淚地阻止了,還偷偷與男人搬了家,不知所蹤。因此從頭到尾多莉與其他好友們根本沒見過這男人的長相。

等到再度重逢時,這位作家好友不但出版了一本新書大發利市,而且也已經找到真正的幸福,多莉還參加了她的婚禮,即使新對象是個不會講什麼甜言蜜語的大宅男,但是科學園區的優渥經濟條件也足以讓好友衣食無憂,最重要的是,他是個不會打老婆而且孝順的老好人,並且支持好友的寫作生活。


沒想到婚禮不過一年,多莉就遇上了這個傢伙。


真是好險呀,在男人繼續滔滔不絕地說話時,多莉偷偷喘了一口氣。之後就不要聯絡了,隨便找個藉口跟理由不相往來即可,反正,什麼都還沒發生,就這樣無疾而終也很正常。


但是男人之後說了一段話,讓多莉決定一刻也不要停留。


「俗話說,『分手不談惡言』,這女人卻利用她作家的身份把我們之間發生的事情寫成小說,寫出來也就算了,還扭曲了全部的事實!」男人說到這,整個臉孔突然變得猙獰:「什麼出軌、打女人、愛喝酒、沒前途……根本就是一派屁話,我何時出過軌?我也最痛恨會打女人的男人,女人要拿來疼,不是抓來打的!而且我根本就不愛喝酒!真不知道她到底在寫的是哪個我所不知道的野男人?!」


多莉只是沈默地點頭,看著眼前這男人正拿起紅酒一杯接一杯地灌,還跟服務生多點了雙份威士忌……然後想起了好友那臉上暗沈的瘀血與新傷舊痕…

這就是不愛喝酒、也不打女人的新好男人。


「所以說,絕對不要跟作家談戀愛,媽的,」男人抹抹剛喝下雙份威士忌的嘴,眼神已經渙散,看來真的醉了,「她絕對不會跟你好聚好散,而且會消費兩個人之間的珍貴感情當作她吃飯的工具!看看,她把我寫成這樣,還大賣!我有天衝去書店把所有的書都買回來,一把燒光!」


看來他真的很生氣,多莉苦笑了,天底下書店這麼多,哪是你燒得完的?你倒不如燒了出版社比較快。


男人繼續口沫橫飛地說,「真的不要跟作家談戀愛!他們都非常感情用事,不理性!簡直是有妄想症或是暴露狂,交往過程不管是不是不順利,都要把自己寫得像是受害者一樣!欺負我們這些文筆不好的人嗎?」



「作家都是禽獸!出賣愛情的禽獸,尤其是女作家!我再也不要跟作家談戀愛,她們只會出賣跟扭曲我的愛情!」多莉走出大門前,還聽到已經醉醺醺到有點神智不清的男人這麼大聲地說著。


男人果然還對多莉認識不深,除了不瞭解前女友是多莉的好友外,如果男人知道多莉在正常上班之餘,其實也是個業餘暢銷作家的話,大概也對她不會有興趣,更不會今天在她眼前上演這失控的局面。




坐上計程車之後,多莉回想起當時男人說著那些話的那張臉,迅速下了兩個決定。

一個是馬上離這個傢伙遠遠的。

二來,既然男人都這麼說了,就不要辜負他的想法吧。回到家就馬上打開電腦,到自己還算挺受歡迎的部落格寫下這個男人的事情吧。



真的,不要跟作家談戀愛_如果你是個渾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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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格麗並沒有戴戒指的習慣,她也不認為情侶或是夫妻之間的無名指或是中指上的那圈東西_管它白金黃金鑽石還是根本就是便宜貨也罷_能夠真實地守住人心與感情。

但是因為抽獎抽中了一個不知為何種合金的閃亮亮素面戒指後,寶格麗開始天天戴戒指。

寶格麗發現,戴戒指可以讓她產生莫名的自信,而那可以幫助她擺脫一些莫名其妙而來的孤獨及無助感。


寶格麗喜歡把戒指帶在左手的食指上,管坊間說什麼食指上的戒指表示的是「淫蕩」,她就是覺得這個戒指帶在她指甲長的好、甲床健康、指頭形狀也好看的食指上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跟大多數的右撇子一樣,寶格麗的右手當然都會比左手粗壯那麼一點點的百分比,平常沒感覺,但是一戴上戒指這種差異就很明顯。左手食指可以戴上的戒指,卻只能戴上右手的無名指。

是的,寶格麗的戒指剛好符合她的左手食指跟右手無名指。絲毫不差。

呵,真是有點諷刺,她想。左手的淫蕩花心,等於,右手的忠貞誓言。

這對寶格麗來說不是什麼問題跟困擾,因為她目前沒有讓她去煩惱淫盪或是忠貞問題的對象。


直到有天,她遇上了一個想把自己交給他的人,思索著如何達成這個戀愛的目標同時,她也正視到「戒指到底該戴在哪兒?」這個問題。


然後朋友發現,寶格麗開始會把戒指戴上右手無名指,但卻都是不定期?難道跟某些混蛋男人一樣,遇到某些令他們心癢的女人就會拿掉戒指以假裝單身?

當然寶格麗不是這種女人,事實上,她對愛情擁有高度的天真,因此她這種反覆戴戒指的方式其實是有她一套簡單又有點蠢的邏輯。


在平日,寶格麗會把戒指戴在右手的無名指上,是在宣告:「我有喜歡的人了,請不用對我有任何的想法。」即使,可能根本沒有任何男人在意她有沒有男朋友,但是對寶格麗來說,這樣沈默的宣告就像是對自己與尚未到來的愛情所做的承諾。就算是幼稚,卻能給她溫暖的安全感。

而在與心儀的男人見面時,寶格麗的戒指就會在她的左手食指上,這又是一種愚蠢的心機:「我是自由的,所以如果你對我有意,可以追求我。」即使,她眼前的這個傢伙根本就不在意她有沒有男朋友,但是對寶格麗來說,這樣沈默的暗示就像是對自己以及她所期待的愛情所做的告白。就算是無聊,卻能給她閃亮亮的希望。


因為這閃亮亮的暗戀心情,寶格麗總是帶著粉嫩的愛情臉孔,愉快地與男人相處。


在單獨數次的相處後,男人終於注意到寶格麗的戒指跟她的手指頭了,笑著說:

「難怪最近發現妳喜上眉梢呢,原來是交男朋友了啊。」

咦,寶格麗低頭一看,發現自己忘記把戒指換到左手的食指了,戒指,正在她右手的無名指上發光。

還來不及反應該怎麼回答男人的話,男人繼續嘆口氣:

「我最近剛交往的女朋友也嚷著要跟我一起去買戒指來戴,我真是搞不懂,女人為什麼一定要用『戴戒指』這件事情來肯定兩人之間的感情呢?」他看看自己的手指頭,搖搖頭,「不戴戒指又不表示我不愛她……」


寶格麗靜靜地聽著,然後感覺自己右手無名指上那只因為疏忽而戴錯的戒指,突然重得像是要把她的手指頭折斷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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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盯著面前的履歷表,他盯著她。

『剛退伍? 』
「嗯。」
 
男人簡短地回答,她抓起男人面前的履歷表,瞄了瞄。高工畢業的學歷可以幹什麼?也只能做無聊的業務工作吧?

按照往常,她只對男人說,晚上等通知電話,會有人告訴他是否錄取了。

目送男人微跛的身影離開,她躊躇了一下。然後在原本想狠狠打個【X】的履歷表上方,改成了一個【○】。

其實,她要錄取誰,一向都不看經歷的,外表好用就好。

 
什麼叫做「好用」?

好看的、看起來伶牙俐齒的、誠懇的、跟易於博取同情的。

男人是非常好看,卻沈默。

但是他應該易於博取同情。
 

*         *         *         *         *         *         *

 
發出一份份的【教材】,她開始教導這些初生之犢何謂欺騙。
 
肢體語言、眼神,不會說話沒關係,請裝出你很有誠意的樣子。她站在台上揮著手,加強自己欺騙台下小朋友的說服力。

她每天都學會、實行、並教導他人如何欺騙。

這是藝術啊。業務員必備的藝術。
 
男人拖著微跛的身子進了會議室不知道已經多久了,直直的看著她正在白板撒出樹狀圖。

這是我們的體制。女人帶著自信大聲說著。

 
當男人不走動,而是靜靜坐著或是站著時,是相當英俊的一個人。周圍散發出安全跟穩當的氣息。他站在會議室後方的門邊,宛如一座不存在這個空間的雕像,瞪視著台上的女人。

她在台上看見男人之後,差點岔了氣。
 
男人的大眼睛裡浮出一種東西,是她不能接受的。

叫做【誠實】。
 

*         *         *         *         *         *         *

 
『這家公司不過是老鼠會。妳是教老鼠拐騙的人。』

男人在中午無人的辦公室,淡淡地對她這麼說。
 
她沒有說話,只是僵硬地站起身來,窩到一間小辦公室,對著落地窗外的車水馬龍,撫平自己被戳破的自尊。然後回想自己方才是否帶著笑容逃開男人的視線範圍。
 
她摸摸自己身上還要用自己辛苦的積蓄跟公司買來的豪華制服,碰碰自己臉上看似美麗其實是夜市廉價販售的妝粉,吸著自己身上便宜卻魅惑香水味。這是她欺騙的基礎本錢。

只是基礎本錢。
 
有自信的眼神、親切的微笑、誠懇的態度、發嗲的語調,是她的技術本錢。
 
其實套裝底下也是廉價的內衣、臉頰因為化妝品的摧殘已經開始鬆弛、香水是沒有品牌的地攤貨色。

她的眼神裡偶爾會閃過一絲恐懼、而微笑是膚淺的、態度是宛如屈服、待人接物的聲音學得像是酒店小姐。
 
一天到晚跟在她身邊的男人早就看見這一切,但他一向都閉嘴不說話,卻也不打算阻撓女人繼續欺騙全世界跟她自己。
 

*         *         *        *         *         *         *

 
女人離開了。

她座位的辦公桌上只剩下兩套制服、一堆密密麻麻的文案資料、客戶名單、訓練教材。所謂的客戶她也一一以電話告知:


我不想再騙人了。

女人像是空氣般突然自大氣層中飄散、消失了。

男人找了她很久。這個在他眼中一向其實都太忠實的女人。男人從都市找到海濱,他穿梭那些她談天時所提到的每個嚮往的城鎮。

身上已經沒有多少錢的女人,也許只能在這個小島上躲避著男人,藏匿在一個單純的小地方。

 
女人真的再也沒有出現過。

自從離開的前一晚,她第一次看見男人以急快的速度奔向她,彷彿四肢健全般的,用擁抱掠奪她的欺騙,把那困擾她許久的心虛丟到了淡水河,用身體的侵入提醒她,何謂對自己誠實。

男人卻同時也把自己長久隱瞞的真相告訴了女人,讓她崩毀。
 
沒有了欺騙能力的女人,摑了男人一巴掌,丟下一聲「騙子」,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         *         *         *         *         *         *
 
電視上播報著地震的災情,男人拖著依然微跛的身軀,一身疲憊地丟下公事包,吃著相伴六年的未婚妻剛煮好的麵,是的,他感覺幸福,卻有著那麼一點遺憾迴盪在角落。

半年多來,為了找到女人,他選擇了可以到處出差的工作。他依然是個業務,但是,他並沒有從任何人身上學會「欺騙」這個藝術。
 
在充滿了麵條香跟新聞播報聲的客廳裡,他終於找到女人了。中部的一個古老小鎮上,地震的死亡名單中有著女人的名字。
 

她真的出現了,並且哪裡也不去了,永遠忠實地待在某處。

 
男人無聲的吃著燙口的麵,看著電視,眼淚緩緩地滴進了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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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朋友提醒:母親節又快到啦,那個小說又可以拿出來。

連續兩年了吧好像……^^a,這次也是置頂到媽媽節為止吧。

總之,大家要好好珍惜自己的媽媽哦~(歡迎引用)





孟美玲打從有記憶起就討厭自己的母親,並且強烈地懷疑著自己的身世。


討厭她的肥胖、討厭她的灰白頭髮、討厭她的鬆垮眼皮、討厭那粗糙的雙手,還有那一張口就彷彿停止不了的囉唆。


她總是不斷懷疑:其實她早就沒了母親,就像是電視劇裡常常會有的情節:

一個母親失蹤或是跟男人跑了的孤女,由祖母或是外婆取代母親的角色,只為了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庭假象。


這的確不無可能啊,因為孟美玲的確沒有父親,她從小到大聽到的也還是電視劇裡常常會上演的那一套:在她出生前,父親就過世了。

噫!這種遺腹孤女的橋段還真是老套哪。當孟美玲看了越來越多的電視劇跟社會新聞後,越是大膽猜測自己的親生母親早就不在人世了,而自己正是一個被祖母輩扶養的可憐棄嬰。


可不是嗎?從小學一路到國中、高中,凡是每個見到母親的新同學、新老師,沒有一個不以為這個跟在孟美玲後頭的歐巴桑會是她的祖母或是外婆。總是在解釋過後,每個人的臉上於是出現了尷尬又抱歉的神色。這可真是糗,並且讓孟美玲覺得丟臉。

照照鏡子,孟美玲自國小起就知道自己是個可愛的女孩,上了國中後更是發育得高挑健美,並且追求者不斷,而現在剛升上高二的孟美玲更是日日吸引了公車上及附近男校少年的眼光。

現在,她十六歲了,正是最青春的時刻,與那個已經五十三歲的歐巴桑相比,簡直就是青春無敵,孟美玲打心眼底就不相信自己如此健康、活潑且美麗的身軀,會是由一個三十七歲的高齡產婦所生育的寶貝。


廖惠玲的外婆剛好也是五十三歲呢,廖媽媽也是個美麗風情的三十五歲少婦,當然,早婚或是晚婚這回事是常見的,但是孟美玲就是無法接受自己的母親活像是人家的祖母那般蒼老、沒韻味,她多麼羨慕廖惠玲有個時髦的媽媽啊。


孟美玲與廖惠玲是自國小起就非常親密的同班同學,像是命中注定似的,一路上了國中也不曾分開過,又同時考進了同一所高中,因此對於彼此的家庭狀況與想法都非常地了解。


包括了解彼此的不快樂。


孟美玲無法理解廖惠玲為何會討厭自己的漂亮媽媽,就算是離婚的婦女,廖媽媽卻總是讓自己看起來像個幹練又快樂的女強人,一身的成熟裝扮,美麗又不失莊重,大概也由於身為一家小公司老闆的關係,廖媽媽收入不差,廖惠玲也從來不缺任何精緻的日常物品,活像個小公主,這也是家境不太好的孟美玲羨慕的地方。


「我媽就像是花蝴蝶,討厭死了。」廖惠玲對自己的母親非常地不以為然。

「我媽才討厭吧,一天到晚就是一副老太婆的樣子,不打扮,說話也沒什麼水準,真是受不了啊。」

「拜託,我還寧願有妳那樣的媽媽啊,至少很關心妳呀,每次的家長會或是畢業典禮都會出現,哪像我媽,總是說她忙忙忙,結果還不都是跟男人去鬼混!」

「拜託,妳媽媽那是應酬吧,也是為了賺錢養妳啊。」

「這種賺錢的方式還是免了吧,我比較喜歡妳的媽媽,做小吃攤實實在在、純純樸樸的多好!」

「如果可以的話,那我們就來交換媽媽算了。」


孟美玲此話一出,廖惠玲沉默了。


「我說真話,我還真不想要我這個媽媽。」廖惠玲在十幾秒的沉默之後開口了。

「我也是……」孟美玲嘆了一口氣,「我懷疑我不是我媽生的。」

「妳會不會想太多了啊!」

廖惠玲知道好友一直都如此懷疑,雖然,她也懷疑過孟媽媽可能是養母,因為她們實在是太不相像了,年紀也差太多!但是這種事情還是不要亂想的好。

「妳覺得我跟我媽長得很像嗎?」孟美玲站了起來,在廖惠玲的眼前轉了一圈,好個翩翩美少女,的確,她跟蒼老的孟媽媽真的是沒有什麼相似處。

「是不像,但是,那是因為妳媽媽年紀大了啊,搞不好年輕時也跟妳一樣漂亮。」

「如何證明呢?我根本沒見過我媽年輕時的照片,就連我爸爸的相貌我都不知道呢,要如何證明我不是養女呢?」


每次說要看媽媽年輕時的照片,媽媽總是推說沒有這些照片,只有孟美玲出生後才有的紀錄,孟美玲看過那些媽媽抱著自己的泛黃照片,那裡面的女人只比現在好一些,卻怎麼看也都不像年近四十歲的婦人,反倒像是接近五十歲的歐巴桑。


現在的孟媽媽明明五十多看起來卻像六十歲,沒想到照片裡抱著自己的三十七八歲的媽媽看起來也像是近五十?孟美玲甚至懷疑媽媽應該還要更老些吧?但是身分證上的年紀又騙不了人。

這樣蒼老又疲倦的模樣,跟自己根本就沒有任何相似之處,孟美玲打心眼底就認
為自己不是親生的女兒。


囉囉嗦嗦、老態龍鍾、長得又不怎麼樣……怎麼可能是我的媽媽?


每天都抱著這樣的想法,孟美玲覺得日子真的是超級難過,每天要上課前她都會經過母親擺小吃攤的市場,遠遠地她就會看見早就四五點起床準備做生意的老媽媽,早就站在小吃攤前張羅著一切,一看到她滿臉滿手的油光,還有涎著的笑臉,她就嫌惡,然後刻意繞開,不想讓母親及週遭的熟識攤販看見自己,因為她只覺得好丟臉、好丟臉啊!


我怎麼可能會是這個人的親生女兒?我想要廖惠玲的媽媽,美麗又大方,多好!


廖惠玲也是,最近廖媽媽又常常喝得醉醺醺地回家,然後會跑到廖惠玲的房間猛親猛抱她,帶著酒氣跟哭腔喊「寶貝」,廖惠玲開始學會反抗,甚至吼著將母親趕出房間。誰知道剛剛又有哪些不要臉的豬頭男抱過她的母親?長得美又如何?天天光鮮亮麗又如何?公司經營不錯又如何?廖惠玲只覺得自己的母親簡直活像是個交際花、酒家女,夜夜笙歌,令她厭惡。

我好想換個人當我的媽媽!就像是孟美玲的媽媽那樣,平凡又純樸,多好!



這天是週五,這兩個好朋友不約而同地發現對方都帶了旅行袋到學校。

相對無言了一上午後,終於鼓起勇氣問對方怎麼回事。



孟美玲的媽媽昨天又從市場撿了一堆人家丟棄的衣服回來,說是布料還很不錯,洗洗還可以穿呢,拿到孟美玲的眼前打量,讓孟美玲黑了臉!


「妳不要再撿這些東西回來了好嗎?妳是乞丐嗎?」


就算家境再差,不至於要到拾荒這種地步吧?讓別人知道青春美少女、高中男生的夢中情人孟美玲的媽媽是個拾荒婦,而孟美玲穿的都是撿來的衣服,多丟人哪!

孟美玲的媽媽沒說話,但是顯然是愣住了,她胖胖的臉開始顫抖,僵了老半天後還是笑了。

「還可以穿呀,洗洗就好了……」

「要穿妳穿!我才不要穿妳撿來的髒東西!」孟美玲像是火山爆發般,不可收拾,「我就知道我是妳撿來的養女!妳是不是要虐待我,把我搞瘋掉?還是改天要把我賣掉?妳做生意的錢都拿去哪裡了?拿去貼小白臉了嗎?」

當然,她不真的認為依媽媽的條件會有哪個小白臉會要她,但是她就是氣不過!

簡直就是養母虐待養女的劇情嘛!


生平第一次,孟美玲被母親重重地甩了一巴掌。

彷彿還聞得到那小吃攤的油煙味,孟美玲覺得自己的臉頰又臭又辣,她不看母親那不知道是因為憤怒還是過度肥胖而扭曲的臉,就只是瞪著那雙粗糙的雙手,恨恨地宣告:

「妳不是我媽媽!妳不是我媽媽!」

說完,孟美玲關在房裡一晚不出來,埋頭打包旅行袋,打算一走了之。


同時間的廖惠玲也沒好到哪去,廖媽媽又是滿身酒味回來,一衝進客廳就想抱住正想要躲開的女兒,廖惠玲只感到一陣犯噁,這次不只有酒味,母親臉上那濕濕黏黏的觸感讓她非常不舒服,外面下雨了?不然為何媽媽的臉這麼濕?嘖,連妝都糊得可怕!

原來,媽媽正在哭。但是她不想關心為什麼,只想快點逃開。

「放開我。我要回房間睡覺了!」

「讓媽媽抱一下啊,妳是媽媽的寶貝……」廖媽媽真的是喝得很醉,而且大概剛吐過,酸臭的氣味讓廖惠玲快要暈倒了。

這當中,還混著陌生的氣味。

就算不曾接觸過幾個男性,廖惠玲也知道,那是男人的古龍水香味!


一察覺到媽媽又想親她的臉,廖惠玲猛力推開母親,讓她跌坐在沙發上。

「妳不要碰我,髒死了!」

被推倒的廖媽媽驚異地張大血絲滿佈的眼睛看著女兒,也開始大吼:

「妳怎麼可以這樣對媽媽說話!」

「我沒有一個酒家女媽媽!妳不看看妳自己什麼樣子!」

「我不是酒家女!」廖媽媽站了起來繼續大吼!

「妳就是!跟男人鬼混、喝酒,這就是妳做生意的方式,不是酒家女是什麼!不要臉!」


生平第一次,廖惠玲被母親重重地甩了一巴掌。

彷彿還聞得到那噁心的酒味及男人氣味,廖惠玲覺得自己的臉頰又臭又辣,她不看母親那不知道是因為憤怒還是因為糊了妝而猙獰的臉,就只是瞪著那雙塗著艷紅蔻丹的雙手,恨恨地宣告:

「我討厭死妳了!我討厭死妳了!

說完,廖惠玲玲關在房裡一晚不出來,埋頭打包旅行袋,打算一走了之。



『再也受不了這樣的媽媽了,再也受不了了,我要離開這個女人!』



看著自己的好友身邊的旅行袋,孟美玲跟廖惠玲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她們都認為對方的母親才是自己想要的,為何偏偏投錯胎呢?


「妳想要去哪裡?」孟美玲問。

「我也不知道,妳呢?」

「我也不知道……而且我沒有錢……」

「我也是……」


看來就算兩個人想要一起離家出走,都很困難,因為她們沒有錢,也不知道該去哪裡才好。

放學後,兩個人在鬧區晃了一晚,還是不知道週五的夜晚該在哪裡落腳,因為未成年,根本也不能一起到旅館租房間,最後她們做了荒唐的決定。


既然,她們都不想要自己的母親,而比較想要對方的母親,那麼就回到對方的家中吧。

一方面也是擔心自己的媽媽在這漫漫長夜中會如何牽掛自己,萬一報警了,就麻煩了,因此她們天真地做了協議,去當對方媽媽的女兒。

這樣一來,不但可以不用看到討厭的媽媽,還能享受自己理想中的母愛,也不會讓兩個媽媽擔心女兒變成失蹤人口,讓事情不可收拾。

真是個十全十美的好辦法啊!






坐在飯廳前,看著正在廚房準備早餐的廖媽媽,孟美玲發現沒有化妝的廖媽媽看起來也好像年紀不小了,還是昨夜哭得太多、講得太多,以致於整個人看起來特別疲倦與老態?

還有,廖媽媽眼角的紋路,仔細一看,還真是深哪,髮際也有了三十五歲出現嫌太早的白髮……

怎麼她之前都沒有注意到呢?


「來,這是惠玲每天都會吃的起司蛋土司跟咖啡。」廖媽媽強打起精神笑了笑,端了早餐到孟美玲的眼前來。

真好!廖惠玲每天都吃這種早餐?

烤得剛剛好的土司麵包夾著新鮮蕃茄、起司片、還有熱騰騰的荷包蛋,旁邊的美式咖啡爐裡有著廖媽媽現煮的咖啡……

幾乎每天晚上出去應酬的廖媽媽為何早上還有體力爬起來給女兒做早餐?

「小孩子正在長大,早餐不能少啊,再怎麼累都一定要自己爬起來做,外面賣的早餐我不放心。我只有一個寶貝女兒,當然要自己好好照顧。」廖媽媽回答孟美玲的問題時,又紅了眼眶。

看,多麼溫柔的媽媽,每天作早餐啊,廖惠玲到底還要多挑剔?


當昨夜孟美玲提著旅行袋來到廖惠玲的家門前時,廖媽媽並未出去應酬而待在家中,她正在歇斯底里地抓著電話哭泣,她剛結束了跟前夫的通話,那個沒良心的男人說是她自己沒有把女兒照顧好、又不自愛,才會讓廖惠玲對她說那些話。


當廖媽媽知道女兒在孟美玲的家中後,表情就像是鬆綁似的垮了下來,軟軟地倒在沙發上,然後又開始哭泣。

孟美玲週五晚上睡在廖惠玲柔軟的床鋪上時,如她以往所夢想的,美麗的廖媽媽走到床前來對她說晚安,並且給她一個額頭上的親吻,如同她就是廖惠玲一般地疼愛。

但是孟美玲知道,廖媽媽落在她臉上的眼淚還是屬於廖惠玲的。

因為孟美玲並沒有告訴廖媽媽關於交換母親的荒謬構想,所以這份母愛,從來不是、也不可能、不可以是屬於她的。

廖媽媽有著自己的苦衷,只是她未曾讓廖惠玲明白,那是一個太猥瑣的世界,不該讓青春年華的女兒懂得、承擔,但是她又需要一個身為母親的安慰,那安慰必須來自她的骨血,那夜夜的酒氣與眼淚,還有聲聲的「寶貝」,都是因為「愛」。

「我一個女人家要經營一個公司很難成功,尤其像我這種做貿易的,如果不應酬不喝酒,誰願意買我的帳、跟我做生意?」廖媽媽昨晚說了好多好多話,並且哭個不停。

女兒討厭自己這樣天天喝酒,她一直都是知道的,但是生活重擔逼人,加上可惡的前夫當初離婚的條件是每個月要給他贍養費,她無可奈何,也無處訴苦。

廖媽媽每天唯一的慰藉就是可以回到家中看著日漸平安長大的廖惠玲、叫她寶貝、聞聞她身上充滿希望的年輕香氣;最大的滿足就是隔天早上能夠做營養乾淨早餐給她吃……


要她喝再多的酒、承受再多的責備與輕視都沒有關係,只要她可以賺錢讓廖惠玲擁有一個沒有顧慮的未來,別像她這樣,辛苦地在男人堆中創業、在婚姻上受盡折磨。


「我知道她看不起我,我當然會難過,但是我更難過的是,你們這些作女兒的說討厭就討厭、想走就走,卻沒想過將來妳們要怎麼面對離開後的結果。」


所謂的「離開」,廖媽媽指的是離家出走這回事。



「當我身為一個母親,我已經沒有權利任性,我不能像妳們一樣說討厭就討厭、說離開就離開,我只能夠不斷地付出、不停地愛,因為,我是為了我的孩子而存在。」



廖媽媽最後這麼說了,而孟美玲則不斷地想起母親那從來就不曾放棄及離開的身影。


那麼媽媽的存在呢?也是為了自己嗎?孟美玲想起了那個位在市場一隅的小吃攤,跟那個蒼老的背影,即使,那個老婦可能根本不是自己的親生母親,但是她並沒有離開、也從未對她說過好討厭這樣辛苦的生活,甚至還熱情地參與她成長過程中每個重要的里程碑……


看著桌上的起司蛋,孟美玲難過地無法入食,陣陣的咖啡香竟然讓她想哭。

媽媽總是叫她早上上學前繞到市場去,攜帶她在攤子上準備的早餐,是她每每躲開、每每嫌惡,是她自己拒絕了這份愛。

媽媽總是把撿來的衣服整理得乾淨整齊,像是剛買來的新衣服,是她自己嫌棄那不是店面買來的嶄新貨,也連帶嫌棄了媽媽的用心。


貧苦,是孟美玲家裡逼不得已的無奈,怎麼她心裡也明白卻還要責怪母親省吃儉用的行為?


媽媽就算不是親生媽媽,那又如何?她的愛從沒少過,只是沒那麼好看、不是名牌而已……


「廖媽媽,我、我想……等一下就告辭了。」孟美玲忍住了眼淚,決定回家。

廖媽媽溫柔地笑了笑,令人感覺慈祥非常,此時,孟美玲才發現,自己的媽媽也常這樣笑啊,畢業典禮上、家長會上、回簽成績單時、還有天天與她道晚安時……

「沒關係,妳就多住一天吧,反正是週末,我想惠玲也不會想這麼早回家吧……」

「我會叫她快點回來的!」

當然要叫她回來,廖惠玲有一個這麼好的母親,何必與自己交換呢?就算是喝酒、應酬一切也都是為了養大她……


都是為了養大這個孩子……自己的媽媽不也是這樣嗎?

孟美玲腦子裡一直不斷出現媽媽做生意的背影、仔細清理撿來的衣物的模樣,還有昨天打了她一個耳光後那痛苦的神情。

那痛苦應該不是因為她的手也辣辣地痛著,而是因為她對媽媽說的那些話。

只是在回去前,廖惠玲就打了電話回來。

「惠玲也要回家了,但是她現在說要跟妳講話。」廖媽媽看來心情不錯,應該是廖惠玲要回家的關係。


「美玲,我不要跟妳換媽媽了。」

「妳也不應該跟我換,妳媽媽很好。」

「我知道她很好,很多事情都是不得已的,我想通了。」

「我也是……」

孟美玲猜想廖惠玲一定也是跟自己的媽媽談話了,對於身為母親的種種無奈與不得已,廖惠玲一定也跟自己同樣理解了。

「美玲,妳不要再認為妳的媽媽不是親生母親了,妳是她生的。」

「為什麼突然說這個?」孟美玲不知道媽媽跟她說什麼,不過,「不管是不是親生的,都不重要了。」

「不,很重要,妳的媽媽比我的媽媽還要辛苦,妳根本什麼都不知道。」

「我媽到底跟妳說了什麼?」


* * * * * *


在廖惠玲的家中上網,還真的讓孟美玲看到了關於自己的母親那不曾再被提起的過去。

原來,母親也曾經是個小歌星,在標榜懷舊系列的網站上,孟美玲看到了一個與自己相貌十分相似的容貌,她巧笑倩兮,玲瓏有緻,後來,這個小歌星嫁給了一個船員,自此銷聲匿跡。

難道真如廖惠玲轉述的,父親是個出海遇難的船員?而母親,就這樣等了一年又一年,守著這個可能早就死在海外的男人姓氏跟她的孩子,忽略了自己曾經擁有的美貌,打拼過日子?

「這個歌星我還記得,原來,她是妳媽媽……」廖媽媽在旁邊也看到資料了,嘆了一口氣,摸著已經開始流淚的孟美玲的頭。

「美玲,妳要知道,女人的青春是走得很快的,尤其在有了小孩後。」她撥開了自己的髮際,露出了更多的白髮,「我才三十五歲,但是妳看,我有這麼多白髮跟皺紋了,妳的母親比我還年長時才生下妳,她的身心都比我還要疲倦,所以,她不可能再回到她年輕時的模樣。」


沒了男人、沒了依靠,媽媽只剩下一個女兒及繼續吃苦賺錢的手,她是老了,她是因為無暇也無心照顧自己所以胖了、醜了,那一雙曾經也是許多男人渴望握住、親近的纖纖玉手也粗了……

如今站在任何人眼前的,就是一個看起來超過實際年齡的菜市場歐巴桑。

怎麼辦?怎麼辦呢?孟美玲害怕地哭了出來。

只因為她害怕回到母親的身邊,她是這麼一個不懂事的小孩、一個懷疑自己的身世的小孩、一個如此勢利的小孩,她有什麼臉讓媽媽繼續這麼辛苦地照顧自己?
原諒自己?

廖媽媽心疼地抱了抱孟美玲,聽著她自責、哭泣。


「為什麼不原諒妳呢?妳是她的女兒呀,她比這世界上的任何一個人都還要樂意原諒妳。」


窩在廖媽媽的懷裡,孟美玲才發現,廖媽媽這麼地瘦、如此地香。

但是她更想抱住那胖胖的、身上帶著小吃攤油煙味的媽媽。


不等廖惠玲回來,孟美玲就提著旅行袋告別了廖媽媽,走到了菜市場,遠遠的她就看見了彷彿是因為晚到而急著開張小攤子的老媽媽。

媽媽一向都早起,昨夜一定是因為自己的事情而晚睡,所以才會這時候才開攤。


走向前去,孟美玲決定要當個好女兒,幫媽媽分攤所有的痛苦與無奈。



交換母親這回事,就拿十個廖媽媽來換,她也永遠都不妥協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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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到的東西」就該丟掉,阿浩說的一點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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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天以前,小夜沒有想過搬家這回事,事實上她去年夏天才正搬了新家,卻沒想到過沒半年他們又該搬家了。

他們,指的是小夜跟阿浩兩個人。

從去年冬天正式交往後,阿浩幾乎天天都到小夜的住處報到,也正因為熱戀的關係,兩個人興起了乾脆住在一起的念頭。

搬家的那天並不是大暑的日子,小夜跟阿浩卻汗流浹背地準備「同居」這件事情,並且沒有他們想像中的愉快。春天都還沒結束,空氣裡卻瀰漫著令小夜窒息的火氣。

終於可以體會到許多年前父母親為什麼可以為搬家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最後走上離婚一途。一不小心,搬家的過程裡就會翻出許多對方鮮為人知的個性秘密,那屬於某些人性上的黑暗面。

特別在雙方早就彼此都頗有微言的時候,一點點小事都可以像是導火線般地爆發,累積已久的不滿情緒也像是洪水般毫不留情地宣洩。

不過就是要討論一些閒置不穿的衣物要丟掉還是要帶走,就讓小夜媽媽把小夜爸爸以前外遇的事情全部扯出來。那次的爭吵路線到現在小夜都還是搞不清楚,怎麼會嚴重到兩個人必須離婚才能結束?

結果媽媽自己帶走了那些爸爸本來建議要丟掉的衣物離開了,而小夜則偷偷地窩藏起媽媽的一些衣服流著眼淚跟了爸爸。

爸爸後來跟好幾年以前的那個外遇對象在一起,有了自己的家庭,大學畢業的小夜在找到工作後就獨自出來租賃而居。

也許這個結局是爸爸一直想要的吧。小夜在事隔多年後難免會這麼想,並且她依然認為媽媽當初愛物惜物的舉動並沒有什麼不對。相反的,「喜新厭舊」的爸爸卻令小夜越來越反感。而這份對爸爸的反感在媽媽終於因病過世後,更是日益加深。

不珍惜「舊東西」,也自然就不會珍惜「舊人」了吧。



「不要留這麼多東西好嗎?丟掉。」阿浩指著小夜那一大箱的雜物,裡面有一台用沒幾次的咖啡機、一些少用的杯盤。

「以後都用的到啊。」

「兩個月以內沒有用過的東西,以後不會再用到的機率有很大,因此就沒有必要留著,不然也只是佔用空間。」阿浩很堅持,說著這些話時,他整理著他那些數量足足少了小夜一半以上的物品。

阿浩的東西當然少,他搬到小夜原先的住處也不過才兩三個月的時間,因為空間實在是狹小,加上熱切地想要同居,因此阿浩建議小夜搬到一個較大的屋子,而很快地,他們就找到位在鬧區的一棟大廈中、大小約莫二十坪的公寓。

但是小夜不是。她已經在外獨自生活了兩三年,整個房間裡的東西就已經是一個小家庭的生活所需,大大小小的物品算起來有十幾箱。

「東西還沒有壞掉就有用到的一天,難道要等用到的時候再買新的嗎?那多浪費?」面對阿浩開始醞釀的不滿,小夜淡淡地說,一邊收起了那一箱雜物,打算裝箱、收起來,小夜並沒有準備丟棄的動作。「我們要愛物惜物。」

「我的媽媽也教過我要愛物惜物!」阿浩突然對小夜大吼。「但是我看到的是我的家裡一團亂,堆滿了積著灰塵的物品!而那些東西放了十幾年也未曾再被使用過!」

因為阿浩這麼一吼,小夜受到了驚嚇,小夜看著他的臉,開始搞不清楚一件事情—這跟是否需要丟棄少用物品並無關連。

阿浩以前就是這樣的人嗎?不高興就吼?即使對象是親密的愛人?怎麼她以前都沒發現?

而現在就要跟他同居了,會不會太勉強自己?

但是小夜沒有繼續細想這個問題,也沒有反抗,因為同居的似乎勢在必行,她愛阿浩,阿浩也愛她,光是這個理由就足以讓小夜對阿浩的脾氣視而不見。

阿浩應該只是因為搬家的事情太累人、繁瑣,加上天氣又熱,所以心情不好吧。她可不要因為一點小情緒就跟爸爸媽媽一樣莫名其妙地分手。

小夜體貼地選擇妥協,默默地把整個紙箱的東西扔到門外樓梯間的資源回收區,心裡想著︰以後你要喝咖啡就不要問我咖啡機哪裡去,而後悔把它丟掉。

自那次之後,小夜總是做著「她以為」阿浩以後就會後悔的事情而一次又一次地妥協。

但是到後來小夜才發現:會讓阿浩後悔的事情並不是那麼多,即使有,也不會跟小夜有關係,那些悔事都是關於他自己、他以前的女人、他的工作,而不是因為小夜而存在過一點點的後悔。

如果真的有,大概就是後悔曾經跟小夜在一起過。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了,阿浩並沒有再跟小夜提起喝咖啡這件事情,彷彿他從來就不需要過,即使在搬家前明明他還會賴著小夜要每天早上煮一杯咖啡給他,現在,像是這個習慣不曾存在過。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了,他們理所當然地度過一天又一天。

理所當然地,之後沖泡式咖啡取代了咖啡機。

理所當然地,同居已經漸漸地在他們的生活中彰顯了它的不適當性。

理所當然地,阿浩總是說要讓兩人有更好的未來而天天應酬晚歸甚至在「同事」家過夜。

理所當然地,小夜常常找不到不知道在哪邊又喝醉的阿浩。

雖然常常要一個人面對漫漫長夜,或是要常常打開門迎著一個夜半酒醉的男人回家,小夜還是珍惜跟阿浩同居的日子。她跟阿浩都是第一次與愛人同居,他們只是需要學習彼此生活的方式,而不是不適合。

等阿浩有空了,工作不那麼忙了,他們可以一起好好談談這件事情。

但是同居一年後,小夜發現:阿浩似乎一直都沒有空,而且至少已經有半年以上的時間,阿浩沒有好好帶她出門去逛街、看電影。


兩個人同居了一年,讓家裡的東西又像是無性繁殖般地越來越多。某天,小夜發現難得不需要加班的阿浩把她收在衣櫃深處的箱子拖出來。

「這裡面是?」

「一些舊衣服。」是媽媽的舊衣服,小夜沒跟阿浩提起過這箱東西,搬家時阿浩大概也沒注意到。

「妳不穿了嗎?不然為什麼用箱子裝起來放在衣櫃裡面?」阿浩並不知道那是小夜媽媽的衣服,「如果妳很久沒穿了就該丟到舊衣回收。」

爸爸,阿浩的口氣跟當年的爸爸一樣。

「衣服好好的為什麼也要丟?」小夜心底突然升起了警戒。

「如果妳已經都沒在穿了就是佔地方啊,把衣櫃裡的空間挪出來,我要放一些新的內衣褲。」說著阿浩就把那只箱子搬起來,似乎準備拿到門口。

「那些衣服我沒在穿,不表示那些衣服我不要了!」小夜衝上前去搶下箱子。「你不要什麼東西都要丟掉,有些東西不是你說丟就可以丟。」

「怎麼,妳又是愛物惜物那一套嗎?」阿浩發起火來,把箱子重重地扔在地上,然後指著屬於小夜的那一排置物櫃,「妳自己看看,這個屋子裡面有多少是妳經兩三個月都沒用到的東西了?用不到的東西就是垃圾,就是要丟掉!」

用不到的東西就是垃圾?

小夜馬上迅速回想起這一年來跟阿浩的生活過程,到最後,阿浩對她而言不也就是一個「用不到」的男朋友嗎?當她一個人在冷清的屋子裡獨自看著深夜的電視節目時,阿浩在哪裡又跟別人喝得爛醉?想得更糟點,他甚至睡在哪個女人家裡?

而阿浩之所以還繼續跟她交往,是因為她是個會整理家裡、等他回家、照顧他、滿足他的「用得到」女朋友嗎?

「好,我知道了。」小夜突然抱起了那個箱子走到門口放下,然後回頭給阿浩一個笑臉,「我明天會把一些『用不到的東西』處理掉,不要生氣咩。」

看到小夜討好似的笑臉,阿浩也收起了怒氣,把他今天買回來的嶄新內衣褲放進了那個衣櫃的空位中。


幾天後,小夜特地向公司請了一天假,趁著阿浩去上班的時候,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搬離了這間屋子,住進了新找到的小套房裡。

她決定丟掉阿浩這個男朋友。

「用不到的東西」的確是該丟掉了,阿浩說的真是一點都沒錯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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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春慢慢發現,她要的不是留住阿澤的愛情,而是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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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情過後,千春已經連續失眠了一個月。

這晚,她跳下了床,站在床邊的落地窗前。夜晚兩點半的市區,有著安靜的燈光,因為夏天空氣流動的關係吧,橘色的燈光一明一暗,像是暗夜平地裡的星星。

打開了冰箱,千春找出一罐冰紅茶,也不管已經刷過牙了,坐回床上她打開瓶蓋,開始咕嚕嚕地喝起茶來,然後又點上一根煙,也不抽,只是任其在煙灰缸裡燃燒著,橘色的煙頭閃爍著,與窗外的燈光相呼應。

「把窗戶開個縫吧。」當煙燒到一半時,阿澤這麼要求千春。

「我以為你睡著了。」千春懷著些微的愧疚,起身打開了窗戶,一陣溫暖的風竄進了冷氣房內,夾帶著煙塵的氣味。

「還沒有。」阿澤翻了個身,悶住聲音在棉被裡,「妳怎麼不睡?」

「我在思考一些問題。」千春終於是抽了一口煙。紫色的煙霧瀰漫在這十五坪大的套房裡。

「妳常常在思考,也常常說話。」

怎麼?阿澤是在嫌她平日話太多嗎?「好啦…我知道我話很多,你覺得很煩嗎?」

「沒這回事,我什麼時候嫌妳話多過?」阿澤又翻了一個身,最後他終於坐了起來,跟千春並肩一起抽了煙,「這樣很好啊,因為我不愛說話。」

「我知道你不愛說話。」千春笑著。


先前兩人因為小事爭吵而互不聯絡了一週,冷戰過後的那個晚上,失去理智的索求對方似乎是應該的,也像是不可抗拒的儀式,千春是個女人,並且有著正常的需求,而她相信以阿澤這樣一個年紀不過三十的男人來說,性也是重要的生活必須。

但是激情後的隔天早上,千春發現了一些事情卻問不出口。

千春其實想問問他,冷戰不見面的這一個禮拜裡,誰上過他的床?想問問他,衣貴裡那件淺黃色的連身洋裝是哪個女人的?想問問他,電視機上那個豆沙色的口紅是誰留下的?

想問問他,為什麼連清理現場這種重要的事情他都懶得花心思或是力氣去完成?

想問問他:你是不是已經不在乎我會怎麼想了?

阿澤的確不愛說話,所以對於千春太過犀利的問題他也常常選擇不回答,甚至怒言相對。反正就是這麼一回事了啊,沒有什麼好問的。如果真有那麼回事也是要傷心,若沒那一回事,千春也會因為懷疑而更不安。

到底是該問還是不該問?千春想了好幾天,還是問不出口。


最近這半年來,千春發現她跟阿澤處在一種悲哀的模式下。

千春對他的義務好像只剩下洗衣服、整理房間、填冰箱這回事,甚至在床上好好地服侍他。而阿澤對千春所能做的,就是允許她來到住處,讓她為他做上述那些事情,然後在情慾滿足彼此。

有時候他們會一起去看場電影、吃個飯、逛逛展覽,甚至讓千春跟著阿澤一起去跟客戶見面、應酬,雖然機會不多,卻也讓千春非常的知足。千春總是認為只要阿澤在自己身邊,就算兩個人一天說不上幾句話、不做些什麼轟轟烈烈的浪漫大小事也都沒有關係。

熱戀期似乎是很難維持也看似不切實際,因此這種像是老夫老妻的感情模式讓千春以為是理所當然的。

這就是平凡嗎?平淡?這就是幸福?

千春不能夠去承認這是不對的,她不能夠去誠實地對自己說阿澤的冷淡是不正常的,千春更不能對房間裡出現的一些陌生用品演練出一些她自己不敢接受的劇情。

甚至當千穿面對著洗手間垃圾桶裡兩個用過的保險套,她都不能說什麼。

千春選擇逃避。為了維持住這段走了好幾年的感情,她當作什麼都沒看見也沒感覺。


「妳並不了解我是一個多麼特別的男人。」

阿澤常常這麼對千春說,即使她每次心底都暗自不以為然,卻還是笑著點點頭,繼續愛著他。

我愛你就夠了,你特別或是不特別並沒有多大的意義,反正我就是愛你。千春總是這麼想。

光是「我愛你」這件事情,就可以讓千春忙碌不堪。

也光是「我愛你」這件事情,造就了他們彼此一來一往的衝突跟不安。

愛,這回事,已經變成了輪廓不清楚的影像了吧,甚至到最後已經不能用洗衣服、填冰箱、拖地板…甚至是做愛,就能夠滿足千春想要更清楚看見的渴望。

即使是簡單的親吻動作,其實都可以讓千春滿足一些些,而讓她有勇氣繼續欺騙自己下去。然而阿澤卻常常連這點勇氣都不給。


有幾次千春會因為纏綿過後阿澤的不親吻而生氣。

「喂。」千春叫著。

「怎麼了?」阿澤總是只是準備點起煙,不知道千春幹嘛又生氣了。

「你忘記很重要的事情。」

「什麼?」

「為什麼你不吻我呢?」

千春相當重視親吻,尤其在做愛的開始、過程與結束,不然千春會覺得自己只是一個洩慾的對象而已。

結果千春得到的答案往往不是一個敷衍的補償之吻,不然就是「順其自然」四個字,還有他乾脆倒頭就睡的窘狀。而千春什麼也不做了,連哭鬧都不會,她只是生著悶氣,想著這樣算什麼呢?那種被洩慾的感覺真是差到極點。

吻,是很重要的喔。千春以前就這麼告訴他了,而在剛交往的頭一年阿澤幾乎是逮到機會就吻她。

難道真的是因為在一起太多年了,所以阿澤覺得可以不必溫柔貼心地對待她了嗎?

也許,他已經準備要離開她了吧?所以就變得一點小細節也不願意注意了,甚至她的撒嬌、孩子氣,在他眼中看來不過都是無理取鬧。

阿澤太誠實了,誠實到連想離開千春的意圖都不願意掩飾。就像黃色洋裝、口紅、保險套要表達的事情一樣。

是的,走到今天這一步,千春是該承認「阿澤想要分手」這件可怕的事實了。

發現了一些跡象後,千春一直不斷地思考著:是不是該直接戳破他,然後一走了之?

但是千春卻膽小地放棄了,只是不斷地抽著煙,想著那個女人也在這張床上的各種姿態與動作,然後為難她自己。

她很會呻吟嗎?她也抓著阿澤的肩膀嗎?她有沒有被他親吻了?她是不是抱著他入眠?然後第二天還一起吃早餐?

就跟他們一樣?

千春很清楚這些就算知道了也沒有用的,對於她是否要離去的決定沒有太多幫助,千春若已經打定主意不要讓出這個位置了,那麼她就要想想是否還可以坦然地繼續優雅霸佔著這個別的女人躺過的床?緊緊地抱著這個上過別的女人的男人不放?


這些疑惑深深地困擾著千春,因此她在忍了幾天後,還是逼問阿澤洋裝、口紅跟保險套倒底是怎麼回事?

千春是從阿澤口中逼出了真相,也淚眼婆娑地決定繼續留在阿澤身邊。而阿澤大概也沒想到千春竟然會留下,只惱羞成怒地給她一句話︰「妳不要後悔。」


男人都是如此的吧,不會把女人的原諒當成恩澤,他們總是認為這個女人只是留下來看他的笑話,指著他曾經犯過的錯,像是威脅似的要他對女人更好。

千春天真地認為阿澤是該對她更好,因為他以前已經對她夠不好了。但是千春並沒有拿這件事情威脅他的打算,她只是一如往常地洗衣服、填冰箱…跟以前一樣。千春要的,也不過就是要阿澤一如往常般地愛她。

真的沒有別的了。但是他卻不了解。


那件逼問事件過後,千春已經連續失眠了一個月。


她天天都在想著:留下來對不對?阿澤是不是真的會重新愛她?還是會繼續偷偷跟那個女人聯絡?衣櫃裡還會再陸續掛上其他的洋裝嗎?

千春什麼都沒把握了,即使日子在看似平靜如常的模樣運轉著。

但越是平靜無波,千春就越是嗅聞到了風雨前的泥土氣味,她更會因為阿澤不再為她緊張、在意的情緒感到慌張。

他漸漸地疏遠了千春,不再把她當成最重要的人,除了讓她繼續進出他的住處之外,其他時候她什麼也不是。

隱隱約約中,離別的輪廓就是這麼的接近。


這一個月以來,千春漸漸地不敢以阿澤的「女朋友」自居,連打個電話給阿澤都會語帶抱歉,深怕打擾了阿澤。

而阿澤的背包裡恐怕也早就沒有負載關於他與千春之間的夢想。

為什麼會這麼害怕阿澤離開自己呢?千春左思右想都搞不懂,因為怕阿澤離開,所以什麼事情都像是上了引線的火藥,不小心就會被引爆。


「妳越來越不怕我了喔。」

以往在兩人互相打鬧時,阿澤會因為千春的反抗出現這句話。

「我本來就不怕你。」千春總是會這樣回嘴。

真是天大的謊言。

千春比誰都清楚她很怕阿澤,阿澤也很清楚千春的恐懼為何,就因為他們都知道這一點,所以千春跟阿澤之間早就失衡了。

而因為出軌後千春卻選擇原諒,阿澤更確認了千春的恐懼,卻又矛盾地開始也懼怕著千春。

懼怕她的敏感、懼怕她握有自己背叛的把柄、懼怕她對自己的包容……懼怕千春的愛。


因為彼此懼怕,就連擁抱都會變得無力了。


互相擁抱時,用力箍緊對方的人往往都是千春,而當她感覺到阿澤那鬆軟無力的手臂只是輕輕靠在她的背上時,千春根本不敢猜測阿澤正在想什麼,只能任由心酸蔓延全身。

不重要了,千春總是這麼想著,只要還可以抱著他就好了,其他的什麼自尊、真相…她都不想管了。

千春知道自己這樣子像是一隻鴕鳥,但是如果不當鴕鳥,她就會變成了機關槍,把阿澤掃射成蜂窩,只為了把他留住。

所以即使阿澤出了軌,抱過了別的女人,千春還是只能當鴕鳥,安靜地窩在他的身邊,只希望他給自己一個擁抱。

然而阿澤不要千春的擁抱,他要的是可以離開千春,或是讓千春離開他。

只因為他再也沒有辦法在千春面前當著無暇的聖人讓她膜拜,而他非常需要被膜拜。

千春已經看到他太多的缺失、嚴重的錯誤,他在千春的面前不堪,甚至沒有原則、好像只有那話兒會思考,因此千春的溫柔、安靜、柔順…都像是在挖苦他、威脅他罷。

但是他擺脫不了千春。

所以到最後,他們在一起時可做的事情,就只剩下讓千春填他的冰箱、洗他的衣服、無力地彼此擁抱。


就這樣又過了一個月,這個月,不只是千春,阿澤也夜夜失眠。千春都知道,但是她不想提,就如同她不想再去提起洋裝的主人帶給她的痛苦。

如果都不要再提起了,就能夠繼續在一起嗎?

難道自己之所以繼續留在出軌的阿澤身邊,只是不想後悔,只是想找回那個當初她所愛的阿澤嗎?

她當初所認識的阿澤是個傻呼呼的大學生,有著大男孩會有的稚氣跟正直,笑起來總是讓人覺得溫暖跟放心。

退伍後的阿澤多了許多老練的表情,而當阿澤告訴千春這才是真正的他時,千春感到一點點失落感,卻還是認為那個天真可愛的男人只是睡著了,她總有一天可以把他喚醒。

到了最後,卻是千春對阿澤吼著:「把那個我當初認識的你還給我!還給我!」

阿澤只是默默無言地看著千春,用表情告訴她那是不可能的。

就這樣一次又一次,終於把阿澤推入了出軌的道路上嗎?


這個月來,千春總是有著罪己的思考:

一定是我不夠好,所以阿澤才會讓別的女人安慰他、上了他的床。所以我應該要對他更好、更包容。


也許正因為是這樣的低姿態,因此在那件事情過後的一個月以來,阿澤不僅不再提起這件事情,甚至連道歉都不曾有過。

千春發現,自己要的不是阿澤留在自己身邊,而是阿澤的道歉—為了那場出軌道歉、為了他冷卻的熱情道歉。

當阿澤道歉了就表示千春是沒有錯的,從來只有阿澤對不起她,沒有她逼迫阿澤這回事。

但是阿澤從不道歉,這代表什麼呢?



已經抽完了兩根煙,阿澤又躺回床上,千春搖搖手中的紅茶,回頭看著阿澤的臉。阿澤也正看著她。

在這沈默的時間裡—包括這一個月來—阿澤是否也跟她一樣想著同樣的問題?

「阿澤。」

「嗯?」

「我們兩個,現在要為了什麼原因繼續在一起?」

阿澤的臉上沒有出現任何訝異的表情,彷彿是一種默契,他早知道千春終究會這麼問了。

「為了能在這樣平靜的夜晚好好分手吧。」

千春點點頭,別過頭去,想繼續把紅茶喝完。

「千春。」這次換阿澤呼喚她,並且坐起身子來,從背後抱住千春。

「嗯?」

「我很抱歉。」阿澤稍稍收緊了手臂,這讓千春酸了鼻子。「這幾年來謝謝妳愛我,也讓我愛妳。」

千春感受到了,阿澤與她之間所謂的「愛」,在擁抱的這一瞬間總算還有點痕跡、有著電光石火的美麗。

到頭來,她要的果然就是一個道歉而已。

望著落地窗外那點點橘色燈光繁星,千春躺在阿澤最後的溫暖擁抱裡,微笑著把那罐紅茶喝完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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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之所以愛上白雪公主是因為

他是戀屍癖

這就是真相。


會去吻醒睡美人的王子 他的理由不過就是


像死魚的女人沒勁

這就是真相。


化妝成巫婆的皇后其實不是後母

不過是個嫉妒女兒上了她老爸的悲情棄婦

這就是真相。


七個小矮人越來越拼命工作

這樣才有閒錢養寄住的免費妓女

這就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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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Mar 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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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穿上他為她買的短裙,

愉快地度過三週年結婚紀念日。

可是,他卻遲到了。


小慕換好了衣服,等著出去吃晚餐。

春天正式到來前的天氣捉摸不定,她身上的白色套頭薄毛衣跟長裙恰好很適合這樣涼涼的空氣,面對著穿衣鏡,她牽動一下嘴角,她喜歡今天的打扮。

抬起頭,時鐘正指在五點半。

面對著落地窗,窗外沒有陽光,灰色的粒子充盈在都市中,那是煙霧,關於這個水泥叢林的車輛廢氣、溫室效應……在小慕的眼中卻是如此地朦朧、氤氳。很不浪漫的現實正建構了浪漫的畫面。

麻雀兩隻,停在陽台邊,抖抖羽毛,其中一隻體型較小的麻雀正偏著頭,看著窗內的小慕。

「我今天很美吧?」小慕輕輕的開口說話,對著麻雀。

一開了口就停不住,她坐在床上繼續面對落地窗,對麻雀說話。

「今天是我跟阿勇結婚三週年的紀念日喔,等他下了班就會帶我出去吃飯,」小慕臉上滿滿的是幸福的光輝。

「希望我這樣穿還可以,阿勇以前就說我穿長裙很好看耶。」她努力地站了起來,站在穿衣鏡前面搖搖晃晃地轉了一圈。

想了想,小慕脫下了長裙,從衣櫥抓出了一件短裙換上,今天是特別的日子,她應該穿短裙。

是啊,今天是好特別的日子,她要慎重點。

站了幾分鐘就累了,小慕放棄繼續在鏡子前發呆,坐回了床上。

很久沒跟阿勇一起出去吃飯了,紀念日當然要小倆口一起出去玩樂、吃大餐,小慕非常地開心,因為每天都一樣的食物她吃膩了,就像她每次都穿長裙一樣,會膩的。


「我想穿短裙看看。」

「妳確定?我覺得妳穿長裙很好看呀。」阿勇憐惜地抱抱她,其實,他從未拒絕過小慕什麼,他愛她。

「但是我也想穿穿短裙啊,不知道是什麼感覺……走在路上會不會被笑?」小慕臉上滿滿的都是嚮往,看得阿勇心疼。

「那就穿吧。」

「但是我沒有短裙。」

阿勇某天下班終於帶了一件漂亮的短裙給小慕,PRADA的高檔貨花了阿勇一個月薪水的三分之一。

「生日快樂。」阿勇送上裙子當作小慕的生日禮物。

小慕開心極了,穿上了短裙,阿勇直誇好看,但是當小慕站在全身鏡前,她突然哭了出來。

「怎麼了?不喜歡這個花色嗎?那我明天去買件新的……」阿勇慌了,摟著她一直哄。

「如果……如果我說我就穿這件裙子出去跟你吃晚飯,可以嗎?」

「當然、當然可以,如果妳願意的話。」他憐惜地看看愛妻。這個脆弱的可以但是又可愛的女人。

當他們還是一起出現在餐廳,準備度過小慕的生日時,小慕的自尊心還是被擊潰了。

「媽媽,那個阿姨的左腳好像機器人喔。」

不懂得什麼叫做義肢的孩童大聲的宣告小慕的缺陷,那勇敢穿著短裙的決心也瞬間粉碎。

阿勇依然若無其事地點餐,他試圖讓氣氛和緩,小慕也強忍著眼淚吃著牛排,兩人卻都食不知味。

「你幹嘛真的買短裙給我?你是故意帶我出去吃飯讓我出糗嗎?」回到家裡的小慕終於是爆發了,雖然明知道不是阿勇的錯,是她自己要穿著短裙出門的,她還是把所有的委屈都發洩在阿勇身上。

她流著眼淚、用力敲打自己的義肢,「我只是說說你幹嘛真的買?我這個樣子……你用大腦想也知道不能穿短裙,一輩子都不能!」

小慕已經忘記自己苦苦哀求阿勇的模樣了,她只記得阿勇在餐廳裡不把她的羞辱當成一回事,竟然還是吃完了大餐,從容地回家。

阿勇面對小慕的歇斯底里,無話可說,只是默默的撿拾被小慕剪成碎片的短裙。

「我再也不穿短裙了!不要!你也不要再這樣羞辱我了!你根本不能了解缺一條腿的痛苦!你永遠都不能了解!」小慕把阿勇關在房間外,悶在棉被裡哭了一晚。

誰願意有缺陷?你幹嘛力排眾議娶了我,現在卻又這樣羞辱我?今天是我生日耶,你卻送我這樣的禮物……

天慢慢的亮了,一夜無眠的小慕想了一圈,覺得自己對阿勇太過分了,他不過是順著自已的意思,陌生人的無情側目她自己早該知道的,是她自己不懂事、無法釋懷。

打開房間門卻發現阿勇不在,可能是上班去了。

《妳不管穿短裙或是長裙都很美,我今天還是會買一件新的短裙給妳,因為我想看。也只准妳穿給我看。勇。》

小慕流下了眼淚,看著阿勇留下的紙條,一切都是因為她太任性,硬要穿短裙,阿勇才會這麼辛苦。

娶了她這樣一個不完整的女人,阿勇已經辛苦了,她不該再這麼任性才是。

她穿好衣服,準備出門去買菜,等晚上阿勇回來,她要用一桌的好菜跟阿勇道歉。

但是阿勇再也沒有回來,因為睡眠不足的關係,當他下班後去女裝店購物,出了店家過馬路時,卻因為精神不濟閃了神,被一輛公車撞上。

他支離配破碎的身體慘不忍睹,手上還牢牢的抓著他剛剛為小慕新買的短裙。

摔出袋外的短裙,沾惹了阿勇的鮮血。




天色越來越暗,小慕已經不想理會現在的時間了,當麻雀飛遠了,她又是一個人等待了。阿勇呢……?

阿勇如果不來,她又要一個人吃晚餐了。

她不是一個人,不。小慕摸摸肚子,這裡有個小阿勇陪我等爸爸喔……。

「小慕,吃晚飯嚕。」胖胖的和氣護士推了餐車進來,「咦?小慕今天很漂亮喔,哇!穿短裙啊?好可愛喔。」

「當然嚕,我等一下要跟阿勇去吃飯,當然要穿上他送我的短裙。」

護士楞楞地看著那件短裙,沾著些微難以洗淨的暗沉血跡,撐在小慕已經隆起的肚子上,一時之間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小慕開心的笑著,等小阿勇變的更大了,就不能穿短裙了。

阿勇再不快點,晚上她又要吃療養院的健康晚餐了。

天都黑了。阿勇真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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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這麼多的愛情故事,

發生的地點都是便利商店,不然就是咖啡廳,或是其他浪漫的地點。

難道、難道、難道就不能在別的地方發生愛情嗎?


在熱鬧滾滾的東區裡,五光十色、裝潢華麗又浪漫的店家多得是,但是我獨獨喜愛這家有著二十多年歷史的鵝肉攤,因為老闆性無……不,對不起,因為老闆姓吳,所以這家鵝肉攤就叫做「鵝肉吳」。

與大偉的邂逅就是發生在「鵝肉吳」裡。


這天下班後我想要吃點鵝肉、尬點啤酒以慰勞自己一整天的辛苦工作,沒想到一到鵝肉吳前,卻發現大排長龍,菜色訂單已經滿滿地依序掛在櫃臺邊的夾子上,還好,我不趕時間,因此我願意等待。況且大多還是外帶的單子,而我是要坐在店裡頭食用的,我可以喝點啤酒等待一下。

拿了菜單後,我進去店裡後找了個四人座的空位坐下,這剛好是最後一個空桌,我運氣真是不錯,然後我到大冰箱裡拿了一罐啤酒出來,一邊喝酒、一邊準備填寫菜單。

冰涼的啤酒一入口,我竟感動得快要哭出來,果然啤酒還是酷暑裡最佳的飲品啊。雖然我身為一個女性,但是我就跟日劇裡的上班族一樣,最喜歡下班後來一杯啤酒舒暢身心了。

「對不起,小姐,妳一個人嗎?」

從我背後響起了好聽的聲音,真的很好聽的聲音,好聽到繼啤酒之後又給了我一個冷顫。

這是大偉給我的第一個驚嘆號。

一回頭,是個像是從廣告看板走出來的男孩,就像是……對了,像那個什麼「一八三庫拉部」裡、我常常在捷運的廣告看板看到的……明道!對,明道。

古銅色的發亮皮膚、粗眉、大眼睛,笑起來有著尖尖的下巴跟淺淺的酒窩,我怎麼會知道他有酒窩?因為這位陌生的男人正在對著我笑。

他問我是不是一個人?這……在鵝肉店搭訕?哇!還真少見呢!這傢伙有這麼不挑地方嗎?

昨天才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提到,邂逅不該就是在咖啡廳或是便利商店嗎?因為這樣絕對比在牛肉麵店相遇、相戀而來得有美感。

而如今,這個大帥哥哥哥哥哥……(回音)竟然在鵝肉店跟我搭訕?

「呃……我、我是一個人,」如果我話只說到這裡就好了,更丟臉的是,我酒都喝沒半罐呢,臉就紅了!「但是我不能太晚回家……」

此時,這位酷似明道的帥哥大偉,楞了楞,然後用更可愛的笑臉搖搖頭。

「小姐,妳誤會了,我也是一個人,所以,想請問是否可以跟妳併桌?因為沒位子了。」

呀咂!我要不要這麼丟臉?這下子我的臉更紅了!

「OKOK,當然、當然!No problem!(NO普拉本!)」

因為太丟臉,我很精神地回答了,還非常大聲,重點是……我還用台灣國語的腔調「烙」英文。(||囧rz_)

我根本不敢看店裡的其他人是怎麼看我的?我知道,突然安靜了幾秒鐘。

不過,還好人類是健忘的動物,沒幾秒店裡又恢復了鵝肉攤特有的熱鬧與划酒拳聲音。

這是大偉給我的第二個驚嘆號,而且是開平方的威力。

等到帥哥坐定後,照理我乖乖填我的菜單就好,結果我卻不斷偷看他、跟他的菜單。

好,睫毛很長、眼睛漂亮、鼻子夠挺,嘴巴的線條也很好……他吃什麼?嚇?鵝肉二人份?

「你第一次來這裡吃鵝肉嗎?還是有朋友會來?」我問。

「啊?」帥哥吃驚地抬起頭來看著我。

唉!我會不會太多管閒事了?我有沒有這麼花痴?連人家的菜單我都要尬上一腿來管?

我該冷靜、我該漠然,我是有矜持的粉領族!

但是帥哥當前,無辜的勁帥容顏……

「我看你寫了兩份鵝肉,這樣你一個人吃會很多喔,通常一人份就可以兩個人一起吃了耶。」

「啊……這樣啊,對不起,我不知道……」

他顯得略微困窘地用筆把剛點的二份鵝肉劃掉。

帥哥啊,你為何這麼可愛?何必跟我對不起呢呢呢呢呢……(回音)

「這樣吧,我一個人也可能吃不完,你不介意的話,我們一起點一份吧?」我說。

我、我、我哪裡來這麼大的膽子?情人節剛過啊!照理說單身的我應該已經在七夕當天被滿街的粉紅色氣氛轟炸得體無完膚、全然無戰力才對呀!

「我沒差呀,只要小姐妳不介意的話。」他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

就衝著你的笑容!別說介意,要我請你吃十份鵝肉我也甘心啊啊啊啊啊……(又是回音)

就這樣,我跟還認識(?)不到五分鐘的大偉寫了同一張菜單,這樣是不是可以叫做「水乳交融」?啊?我好像用錯成語了,唉呀,沒關係,意思到了就好。

但是不幸卻很快就降臨在我的身上,真不知道究竟身為一個女性的我,為何可以把自己搞得這麼糗呢?

拿菜單給店家的歐巴桑應該是男人的服務才是,我為什麼要強出頭?我想,我一定是潛意識裡想要站起來,以一種優雅的姿態展現我的嫵媚,讓他看看我的全身。嘿,我穿的可是昨天剛買的昂貴白色雪紡紗短裙、還有土耳其藍的高跟涼鞋,而且我有漂亮的小腿喔,胸部也算形狀好看喔!還有一頭昨天剛去修剪過、活潑有朝氣卻又帶著女人味的髮型……

只要我加把勁,他一定會對我很有好感的!

怪只怪,這裡畢竟不是咖啡廳,是一家鵝肉店,而且是地板油油滑滑的鵝肉店……

當我意識到發生什麼事情的時候,我已經跌坐在油油的地板上了,鞋子兩隻都飛到店外,我的白色裙子翻了起來,露出了我習慣使用的便利商店紙褲……

(果然愛情故事還是脫離不了便利商店)

我趕緊拉下了裙子,在一片靜默的鵝肉店裡,我窘得滿臉通紅,快要哭出來了。

唉……果然如果不是在咖啡店還是很難浪漫起來,至少咖啡店不會有油油的地板,就算跌倒了,以咖啡店的老闆跟顧客素質也不會嘲笑我……

「哈哈,小姐啊,來這種地方吃東西不能穿高跟鞋的啦!」一個大嗓門的歐吉桑停止了划拳,漲著他已經喝得通紅的臉對我笑。

「小姐、小姐,來喔,妳的鞋子。」在店裡幫忙的歐巴桑幫我把鞋子撿回來給我,然後還幫我用抹布擦一擦。

我、我、我可不可以直貼跳進湯鍋裡,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妳還好嗎?有沒有受傷?」

帥哥的聲音離我好近?咦?

此時我發現他已經蹲在我身邊,幫我把裙子拉好,然後把我拉了起來,要我坐在那個大嗓門先生旁邊的空位上,再從歐巴桑手中接過鞋子,幫我穿上……

「對不起,都是我不好,應該我去的。」帥哥也紅著臉說。

帥哥啊,你為什麼那麼溫柔?害我更想哭了……

我根本說不出話來,因為我覺得好丟臉,也受到極大的驚嚇。


「對啦,少年耶,怎麼可以讓女朋友『趴趴造』咧?這裡地板混油的咧,小姐穿高跟鞋會跌倒啦!」


吼,歐吉桑,你別再講了啊,我不是他女朋友啦,嗚嗚,這麼丟臉也不可能變成他女朋友了啦!

「對不起,對不起,以後我會注意的。」

咦?

然後他轉過頭來看著我,而且帶著可以殺死人的好看笑臉,又是一口白牙。

「以後這種事情我來就好了。」

咦咦咦?


接著他握住我的腳,看了看。

「妳有點扭傷,看,這裡有點破皮了,等一下我開車送妳回去。」

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


總之,我們還是在鵝肉吳吃完了晚餐,但是卻是在沈默的氣氛底下,因為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一方面因為很丟臉,一方面是覺得眼前的帥哥有點怪怪的。


「我在七樓上班。」他突然這麼說。

「咦?」這是我自跌倒後,沈默許久後的第一個字。

「我跟妳同一棟辦公大樓,妳沒印象嗎?」

我搖搖頭,真的沒印象。可是,這麼帥的男生我怎麼可能沒印象?

他發覺到我似乎真的對他沒印象,有點不好意思起來。

「我每次看到妳的時候,妳都跟妳的同事在附近的便利商店買東西,從你們的談話我才知道妳在十二樓上班,對吧?」

(果然愛情故事還是脫離不了便利商店)


我傻傻地點點頭……嚇?他都是我跟同事在一起的時候看見我的?糟!那往往都是我最三八的時候!


「嗚啊嘎嘎巴啦嘎嘎…#︿$%&%*……」

「妳說什麼?」他靠我近一點想聽清楚我在說啥。

唉,我已經快要口吐白沫了,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後來帥哥就真的送我回家了,他正式問我的姓名,我也才知道他叫做大偉。

然後他就變成我男朋友了。

這是一個發生在一家叫做「鵝肉吳」的油膩膩鵝肉店的愛情故事。



咦?是啊,講完了。

看過這麼多的愛情故事,發生的地點都是便利商店,不然就是咖啡廳,或是其他浪漫的地點。

難道、難道、難道就不能在別的地方發生愛情嗎?

當然可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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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個『舞、酒、言、型』樣樣第一的頂級男公關。

沒有人知道他為何堅持星期三不上班。



喬許是一個牛郎。或者講得有些格調點,也可以說他是一個「高級男公關」。

上班的時間其實是很自由的,一個禮拜排上固定的班表,要下午還是要晚上,還是要宵夜,隨他挑。因為他是老鳥,一個做了十多年的老公關。

說「老」其實也太過,以一個男人來說,三十多歲正是最風華的年紀,然而從二十三歲入行到現在,喬許卻真的覺得自己老了。

老了,心態上、感情上、智慧上……都像是即將步入了花甲的歐吉桑。

而體力,因為工作的需要,每天一杯生雞蛋加牛奶讓他的身體狀況一直都保持顛峰的狀態。

「你真的三十五?」與他年紀相仿的一些女客總是在「場外」的時間裡,激情雲雨後,驚訝地問他。

「是不是真的這把年紀了有差嗎?妳覺得開心就好。」他總是溫柔微笑地撫著女人的光裸肩膀,低聲安撫她們的質疑。

沒有什麼差別。這些年來,「歲數」對喬許已經失去意義,連銀行帳戶的存款節節高升的同時,他都不曾為此感到滿足,甚至也不曾感到興奮。

午後菜籃族的那些太太們,總是小心翼翼地從家用裡鑽出一點錢來給他當小費,因為喬許是個好談話對象,他陪她們跳跳舞、溫柔地傾聽她們家庭生活上的不快。

至於要不要跟喬許發生床上那檔事情,她們單純地維持最基本的婦德,想都不敢想。然而與丈夫床笫之間的不和,倒是她們重要的談話內容。

「為什麼我的老公這麼嫌棄我?我已經努力在減肥了。」

這幾乎是每個太太們的抱怨,她們的先生不喜歡碰自己的太太,而這些女人偏偏以為理家得宜就可以得到先生的關愛。外表?結婚這麼久了就不那麼重要了吧?了不起減個肥,男人卻還是興致缺缺。

殊不知,女人不在意男人的大肚腩及地中海,男人卻十分感冒女人的不修邊幅及皮膚鬆垮,更別說那嘮叨不休及河東獅吼。

「妳在家裡也打扮得跟現在一樣漂亮嗎?」他總是微笑著打量著眼前的女人,這一身的明艷光鮮只怕是到星期五餐廳裡來才會如此打扮吧?

「當然不是,在家裡幹嘛這麼大費周章?」

喬許搖搖頭,告訴太太們不要把自己當鹹菜、把家庭當甕子。鹹菜在甕子裡泡久了、吃多了,當然會令人反胃。

偶爾,偶爾就好,也該當當大魚鮮肉、滿漢全席。

單純的談話與起舞,喬許認為下午與晚餐時間的女客好應付多了,她們不過是一群被家庭或是職場暫時打敗的女人,他只需要當個傾聽者,或是教她們怎們挽回男人、看待工作就可以。

宵夜時間的女客卻總是讓他精疲力盡。

場外的服務要求常常發生,當然,一個正常的男人如果有女人拿錢要你睡她一晚,何樂不為?

然而喬許害怕的是︰與她們談話。

她們大多是風塵的女子、或是跟自己一樣行業的圈內人、不然就是美麗、富有、卻又有著深沉淒涼與寂寞的女人。

這些女人總是夜半一兩點後才出現,甚至拖到三四點她們『下班』後。

她們有的只是來此單純地尋求平衡,或是男友就是在這裡上班的公關,甚至,有些男公關就是這些小姐上班店裡的常客,也就是所謂的『禮尚往來』。

怎麼,自己看起來也是這個樣子嗎~~無神、墮落、荒淫……除了煙、酒跟異性,好像沒有什麼更正當的事情可以做了。

但是這些女人卻才是店裡最大宗的金錢收入來源,揮霍的手段、大聲笑鬧的放縱、拼著一杯杯的黃湯下肚,只為了尋求短暫的歡樂,與提醒自己身為一個「人」的感受。

咬牙就過去了,這是我的工作。喬許常常這樣想,依然帶上溫柔的面具,做生意。

直到一個叫做小屏的女人鬧了他一陣,他就決定避免排上宵夜班。

這個小屏是做什麼的?或是哪一家的酒店小姐?沒有人知道,沒有一個公關可以接近她,因為她只要喬許,而喬許又是一個不八卦的好公關,從他身上問不出什麼來。

小屏這女人總是在每個星期三晚上兩點多的宵夜時段,準時出現,而且一定點名叫喬許坐檯,也老是在店裡哭哭鬧鬧,卻沒人知道她口齒不清地在罵什麼原住民母語。到最後她會在喝了一大瓶威士忌後,灑出了幾萬塊的千元大鈔,有時候是數十張的百元紅鈔,就把喬許帶走了。

喬許可以拒絕出場,就像他以往也會拒絕一些酒醉鬧事的女客。但是他沒有拒絕過小屏,一次都沒有。

那天,跟往常一樣,他只是在旅館裡靜靜地抱著小屏,任她捶打自己的胸膛,像是在責罰那個好久以前辜負她的男人。

這種事情多的是,小屏也老是這樣鬧,他習慣了。但是當小屏終於是在他的面前自殺,這樣的打擊他永遠都無法習慣。

「我要讓你後悔一輩子……」

她喃喃地說著布農家鄉語、蒼白的嘴唇卻微笑著,看著喬許沒有表情的臉,古銅色的美麗軀體上披散著長及腰的黑髮,躺在血紅的浴缸裡,她正在詛咒著哪個男人呢?

她真的非常恨那個男人哪……為什麼妳就是不放棄?喬許嘆口氣,叫了救護車。

自此以後,小屏也不再出現了。出院後的她去了哪裡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關心。她就像是店裡來來去去的每個女客一樣,只是一個過客。

這樣的酒店過客,不管能不能得到她們要的安慰,總有一天都會消失。

小屏自殺後的那一天起,所有的少爺們都知道喬許盡量排下午的班,頂多人力不足時也排上幾天的晚餐時段,但是絕對凌晨一點前就離開,宵夜時間他幾乎不排班。

尤其是星期三,他堅決整天不上班。

他似乎很忙碌了,不太有空。做什麼去呢?沒老婆、沒孩子、沒家累的多金帥氣單身男子,卻是連女朋友都沒有。他可以忙什麼?

「他在電腦公司上課。」一個在酒店裡打工的大學生在南陽街發現了他的身影,差點認不出他。

戴著眼鏡、穿著輕鬆的休閒衣褲,那樣的喬許儼然是一個意氣風發的講師。只是,他卻是去上課的學生。

店裡的同事不好意思跟他打招呼,深怕認錯人,卻是在電梯口反而被喬許拍了一下肩膀,才證實自己的疑惑。

「上電腦課?哈哈,不錯呀,他想要將公關這行業電腦化還是網路化?」

「那我覺得他該去考托福或是GRE,要把牛郎國際化才對。」

「白痴啊,牛郎早就國際化了吧?不過,到他這年紀,賺了這麼多錢還想要要學東西,算是很不錯又難得的啊。」

「是呀,哪像我,連債都還不完,更別說學費了。」

像這樣的不論是嘲諷或是羨慕的背後話喬許不是不知道,只是生活是自己的、日子是要過的,他若要在意別人說些什麼,剛入行的時候就什麼都放棄了。

有捨才能有得,只是取捨之間,喬許也迷糊了那過程裡的某些吉光片羽是什麼輪廓了。

他曾經捨棄了誰的眼淚與哀求,時至今日,他就深刻地感受到那失去的痛楚。

 

最近每到星期三,是他的休假日,不但不上班,他也不上課。

一大早搭上火車坐到宜蘭去,不管天氣好或壞,他一定會到一座公寓前的咖啡店坐上一天,直到傍晚又坐火車回台北。

然後晚上回到家裡打開電腦,摸上一個常去的聊天室,用他剛學會的輸入法,慢慢地跟網路上的人聊天。

「你會玩金庸群俠傳嗎?」對方暱稱叫做『小布子』的網友問他。

「不會,但是我可以學。你願意教我嗎?」

就這樣,喬許開始玩起了連線遊戲,在每個星期三他從宜蘭回到台北的晚上。且對象都是『小布子』。

「喬許大哥,十一點了,我該睡了,明天還要上課。」

「媽媽在催你了?」

「是啊,那下星期三晚上準時再對戰囉。」

看著小布子下了線,喬許也是馬上就離線、關上電腦。然後跟往常的星期三一樣,喝著酒、看著電視直到睡著。第二天開始又是日復一日的男公關生活。

生活,還是要過的。但是有一些東西讓他的日子過得有所期待了。




這天,喬許難得排了宵夜班,但是他喝醉了。

店裡首屈一指的酒王喬許竟然喝醉了?而且第一次對客人大聲吼叫,把一堆玩得正開心的酒店之花們搞得非常不愉快。

「你是怎麼了啊?本大小姐來花錢買樂子,你給我們臉色看?」一個響亮的耳光掃過喬許已經沒有什麼感覺的臉頰,「你他媽的要對女人凶、要喝得爛醉裝瘋,就到我們店裡花錢!」

「我會去花錢!」喬許不理會這一群女人的怒罵,依然自顧自地叫著,「我還要叫你們最嫩的小姐!然後叫她滾回家!什麼不做做酒店!?下賤、下賤!幹嘛跟我一樣下賤!?」

「什麼下賤啊?幹!你在說什麼?你以為我們跟你們臭男人一樣愛玩才做的啊?我去你媽的!你自己又多清高?少在那裡爛芭樂裝好蘋果了!」

帶頭的小姐簡直不能相信這個牛郎竟然當著同業的面這樣說話,氣得渾身發抖。

「是怎麼啦?怎麼啦?」經理跑出來打圓場,發現場面似乎有點難以控制。「唉唷,莉娜小姐火氣怎麼這麼大啊?是哪位少爺惹您不爽快了?」

「怎麼惹我不爽快?你們店裡的大紅牌喬許先生發瘋啦!對,我他媽的我是賤!但是我沒你賤,搞到你自己的老婆也下海了是你沒本事,少牽拖到別人身上!」

喬許有老婆?在場的公關們面面相覷,跟喬許當了這麼久的同事怎麼沒聽他提過?跟他比較要好的同事也壓根不曉得這件事情。

好聲好氣、送了幾瓶酒、賠了幾個不是,終於是送走了那些酒店小姐,經理大概知道怎麼回事了。看著已經沒有什麼清楚神智的喬許,經理搖搖頭,交代了幾個已經下班的公關帶他回去,有什麼事明天再說吧。

每個人都有故事,只是這次喬許的故事是他自己想也想不到的吧。

酒醉的喬許想起曾經有個女人用盡各種方法要他脫離這個圈子,他總是回答一樣的話︰

「不可能脫身了,一日為ㄈㄞ、終身為ㄈㄞ。」(註︰ㄈㄞ-Friday,星期五舞男,意指男公關)

只是怎麼也沒想到,再怎麼逃,怎麼躲,她都還是找得到。她消費、她買醉、她會帶他出場,目的都是為了一個︰要喬許離開這個圈子。

她討厭Friday這個詞,所以她都是星期三來找他,到最後,也是在星期三離開他。

「我要讓你後悔一輩子。」

小屏,她那一次死不了,也知道死不能阻止他繼續留在這條路上,所以她索性跟他走一樣的路。

走了一樣的路,卻是表示她要與喬許分道揚鑣。



布農族姑娘的身段長相都是上等的。生過孩子?沒關係,不說的話,誰知道這外貌稚嫩的女孩已經二十五歲了,而且是一個八歲男孩的媽?

這新來的酒店小姐有個怪異的習慣,她只在星期三上班,而且遠從宜蘭搭夜班火車來到台北只上兩點開始的宵夜班,下了班就搭早班車回宜蘭,她從不陪客人過夜。

而上班以外的時間她要管理家鄉的小店面,照顧兒子,盯他睡覺,免得他打電動搞得太晚。


「為什麼要這樣奔波?我有房子在台北,妳可以……」有不少好心的男客會這樣建議她,以低廉的價格租她房子,甚至願意包養她。

「不用了,謝謝,」她總是溫言婉拒,「我來台北時,每個星期也只待這麼一天。」

隱瞞了自己有孩子的事實,告訴客人她只有二十二歲,生意其實不難做,布農美女的名號也就響亮了起來。一個星期一個晚上的收入讓她日子越來越寬裕。

難道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你不離開這圈子嗎?那也好,她現在也是這圈子裡的人了,她在某個心裡層面上的確是得到了一種報復的快感,她無法改變喬許的心意,那麼喬許也休想輕易改變她。

「我找小屏。」男人來到了酒店裡,在星期三的晚上兩點半。

「唷!這不是『舞、酒、言、型』樣樣第一,有名的喬許先生嗎?您什麼時候也會花錢找小姐了?我還以為只有女人找你、給你錢花的份呀。」上次跟他起爭執的莉娜酸言酸語地遠遠走來。

「我是來找小屏的。」他不想吵架,冷靜地重複一次。

「小屏?呵呵,英俊多金的喬許先生,我們小屏價碼不低唷,你是要她陪你玩個牌呢,還是玩遊戲?還是……出場?」

他臉色微微一變,出場?

「打牌。」

從她自殺的那個星期三一別後,小屏的確是變了。那份天真單純的美麗已經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濃艷妝點下的老練及風霜。

「嗯,好久、好久不見。」

「還好吧,也沒多久。」她冷冷地回答,先是對他點了點杯子,喝了一杯酒。

「妳為什麼要在這……?」喬許困難地吞吞口水,「妳該回去。」

「我的答案呢,就跟我當初問你為什麼要這麼做,而你給我的答案是一樣的。」她瞇起眼睛,「現在我也可以告訴你,『一日為雞,終身為雞』。」

「妳有兒子!想想他!」想起那個只曾遠遠看過的男孩,他是喬許每週去宜蘭的動機及動力。

「我有兒子?你記得這件事情?」她轉了轉晶亮的大眼睛,惡意地對他嘲謔,「反正他爸爸已經是個鴨了,媽媽是個雞不是很搭嗎?」

「不要這樣對小布子,我可以永遠不當他的父親,但是妳已經是他的母親了!」

「小布子?」聽到這名字,小屏就大笑,「你不要以為你在網路上跟他大玩連線對戰遊戲我都不知道,我還真是佩服你的處心積慮。」她倏地收起笑容,「你給我離他遠一點,你已經把你的機會用光了。」

她在旅館自殺的那一天,就給盡了機會。沒有了,再也沒有了。

她當然記得自己還有一個兒子,所以她從來不出賣自己的身體,只販賣自己的笑容與美貌、靈魂與自尊。

在喬許毅然決然離開家鄉,當了高級公關,進而上了別的女人的床賺錢後,她就沒有什麼自尊可言了。

就那麼一次,她風塵僕僕地到台北來勸他回心轉意,卻懷了他的孩子回去。一個稍晚還是要體貼別的女人的牛郎……他的孩子。

一點一滴地……自尊慢慢枯萎、死去。

而靈魂,在自殺那時候也早已損毀殆盡。

這不公平,他不知道小屏離開的時候已經有了身孕……。當喬許在小屏頻頻到店裡買醉的時候,從醉語發現她有了孩子,卻也是無力回天。沒辦法捨棄這個工作,就沒有辦法將兒子抱在懷裡呵護,只能摸上了網路,找尋小屏口中那個愛玩網路但是她嚴格管制程度的『小布子』。

為什麼還要繼續當公關?為什麼不能夠做別的?

看看自己,一臉的粉味怎麼都無法掩飾、沒有一技之長、沒有學歷,唯一有的就是體力,家鄉裡的老人家需要他的錢……。

不,都是藉口,重點是,他不想去面對自己這把年紀還要去忍受低薪又受氣的工作。

「我現在還是不能原諒你。」小屏快喝完了一瓶威士忌,只是自言自語,「但是我卻可以接受你不想離開這圈子,畢竟,有得玩又有得賺,不是嗎?」

她搖搖手中的黃湯,透著燈光映著她漸漸就要老去的肌膚。

「我跟你一樣墮落了,但是不同的是,你賺的是錢,我賺的是,一、口、氣。」她仰頭喝下最後一杯酒。

一口氣……「恨我的那口氣嗎?」喬許支著額頭,保持理智的清醒。

「因為愛,所以我才會有恨。你比我可憐哪,因為你誰也不愛呀,喬許先生,你連小布子都不愛,更別說你愛我過。」她站起身來,窈窕美麗的身影孱弱淒涼。

「你走吧,我不喜歡你這個客人,當然,我也不會去捧你的場的。」說完,她在聲光裡搖搖晃晃地離去。

酒氣煙霧裡,他見到自己昔日的年輕戀人、兒子的母親、這家酒店的當家週三之花……正緩緩地、決絕地撲向自己待了十多年的深淵裡去。

她的靈魂並未完全死去吧,仔細看哪,她的肩膀還在顫抖就可以証明。也許她的靈魂還是像宜蘭山谷裡飛舞的白紋蝶,輕盈美麗,但是她將汲取的溪水卻絕對地不純淨,遲早就要污染了她的身體。

如同喬許自己那已經遍體滿佈病菌的心靈與軀體,這強大的污染也勢必會吞噬了小屏。

深淵裡、深淵裡……喬許模糊了雙眼,用盡最後一點力氣抓住了原本走遠的女人,扯到懷裡。

「我,買妳一晚。就一晚。」

「你買我一晚?代價很大唷,你知道……我很貴。」女人訝異地轉過身來,臉上的妝開始溶解,酒意盡失。

「一輩子……就一輩子。夠不夠?」他咬了牙。




喬許是名氣響亮的男公關,他舞技超群、酒量颯爽、溫柔傾聽、並且歲月像是在他身上施展不了多大的魔法,一年多下來他依然如同十數年前一般玉樹臨風、翩翩迷人。

喬許,跟以前一樣,是圈子裡所謂的『舞、酒、言、型』樣樣具備的難得優秀男公關。

不同的是,他不再讓任何一個女客買他的場外時間,因為他是〔公關〕,不再是『牛郎』。而每個星期三他照常不上班,沒有人知道他那天做什麼去了。

而另一家知名酒店的『週三布農之花』據說破了一次例跟客人出場後,便再也沒有她的蹤跡。包括好姊妹莉娜及店經理,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裡。

也許回老家,也許,被其他酒店用更高的價碼挖角。誰知道?

酒店的小姐們、或是星期五的男公關,其實就跟逛到星期五餐廳來的女客們一樣,只是旅人。

旅人終究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地方,只是看他或是她願不願意回去。

今天是星期三,此時的喬許抱著給小布子新買的PS2,還有小屏肚子裡新寶寶的嶄新衣裳,坐在往宜蘭的早班火車上,愉快地望著沿路風景。

美麗的星期三,是回家的好日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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