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使用的拍攝相機:SONY NEX-3 或 Note3♥ 


每次看到媒體報導或是身邊發生了這樣的案例:

「啊他女朋友這麼漂亮、身材怎麼好,為什麼還會劈腿咧?」或是,
「有這麼帥的男朋友還會有第三者,這女的怎麼回事?」

我說鄉民啊,你怎麼會天真地以為:

外表帥氣或是漂亮,會是等於幸福票房保證?





人一定都是外貌協會的,你對於一個人的第一印象,
一定取決於對方的外表、身材、談吐……
這些都是外在條件。

所謂的「外在條件」就是不需要太多相處,也可以明顯被發現的顯著條件。

「個性」這回事,要相處過後才知道。


你看上一個正妹,漂亮啊,身材又正點,誰都想一親芳澤。

各位男性請撇開你認為自己是否夠格,只要給你機會,
你難道沒想要與姥原友理、菜菜子、或是徐若瑄一親芳澤過嗎?

各位女性,如果可以,
難道妳不想要金城武、梁朝偉、或是傑尼斯小子們當妳的裙下囚嗎?


人都會有那「理想」的一面想要實現,這就是外貌帶來的結果。


可是,談論到長久相守,請問有誰真的能保證外貌就能擔保一切?


目前你看到的許多例子:

女的依然美,男友或是老公還是好多二三四奶;
男的仍舊帥,女友還是到處留情或八方亂放電。


難道是他們或是她們的另一半嫌棄他們變醜了嗎?
也沒有啊,他還是帥,她還是美, 依然是大眾情人的條件。


那問題出在哪裡?


因為不新鮮。



人的本性是喜新厭舊的,
再可愛漂亮的東西,握在手上太久了,就會覺得挺礙眼的,
怎麼看都是那張臉、怎麼抱都是這樣的身材,
雖然明明知道自己擁有的已經是頂級品了,
卻還是想要去看鮮貨、抱新品。


所以有時候,我們看到的會是有點噴飯的案例:

劈腿的人竟然染指了比自己女友各方面條件都要差的女人。


他腦袋有病嗎?


也不是,一來他可能貪新鮮,
二來,那個擁有漂亮外表的女友其實是個不能滿足他心靈的花瓶。


人是容易感到不滿足的動物,除了新鮮感這回事,
還有看似很崇高的「感受」問題。


鮮豔亮麗的外表往往不會是票房保證,
有時還會是阻礙彼此互相瞭解、相處的絆腳石。


因為好看的外表、高規格的學歷工作而選擇了對方,
事後卻發現,媽的根本相處起來不是那麼一回事,
跟我的理想差太多了啊,這不是我要的……

背叛於是很容易出現。


當然,俊男美女廝守到老的例子不是沒有,那就真的是「天作之合」,
但是這幸福配對的機率有時還不如「美女與野獸」或是「王八配綠豆」來得高。



這其實無關統計學,也不是長得好看或是外在條件好就是活該倒楣的問題,
問題是,交人貴交心,
如果你下次看到正妹,或是妳下次碰上帥哥,
請先從朋友當起,試著瞭解那些外在底下的東西。

外在的東西容易逝去,
工作會因為景氣而失去、外表會因為歲月而萎靡…

但是能否跟你長久相處的個性,自他出娘胎大概就定了型。


也許:

有人長得很漂亮但是骨子裡就是公主脾氣,可你當不起這司機或僕役;
有人活像是傑尼斯類型但天生幼稚耍帥氣,可妳就是沒法一輩子當瘋狂的fans。

以上都是「也許」。


被那一開始光鮮亮麗的外表吸引了之後,
並不代表彼此的人生從此絢爛到底。




他很帥、或是她很美,那可能會是他們天生的原罪,
因為這意味著他們擁有純粹的愛情難度相當高。

廣宏一寫過「正妹有多好過?」可以參考參考)


如果你下次再聽聞哪一位帥哥或是美女被另一半背叛了,
請不要再說「啊這麼漂亮/帥氣,怎麼伴侶還會找別人?」



這可能都是理所當然的事_如果他們一開始就沒搞清楚彼此到底能否契合,
錯把初相識的外表驚豔當作永遠,那其實他們的未來就可直接預言,
這有太多前車之鑑。





還有,除了禿鷹等腐食動物,貪鮮是動物天性。


新鮮的小菜,常常都會比放在貢桌上一個禮拜的佛跳牆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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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是碎念。

週五晚上果然還是去唱歌了,玩得算是開心,總算有了唱歌的實際體驗,而不是都在灌酒。

我本來就不是很喜歡光拼酒卻不唱歌的局,要拼酒就去海產攤就好了,何必去KTV?

所以週五晚上的體驗挺好的,吃得也飽,酒該喝也喝了但是剛剛好,一點醉意都無,歌沒唱到幾首倒是,都被後來不知名的妹插播光光……這也算了,人多就是這樣。只是,渾身煙味真的是臭到不行…!


直到兩點多,我見苗頭已經有點傾向拼酒攤了,而且也累了,我週日還要登高耶,因此就帶著宜蘭上來的女性朋友閃人。

宜蘭上來的朋友是來台北看彭佳蕙的演唱會的,看完演唱會就來KTV找我,還沒有打算好住的地方,剛好我也需要有個人陪我回家,因此帶了她回我家住,睡在弟弟結婚前的房間。


隔天中午才起來,就煮了跟同事EVA買的馬祖魚麵。

天啊,不得不說,這是什麼鬼東西…一點都不「風味絕佳」。

我做飯這麼多年,沒讓家人嫌棄過,這是第一次覺得超失敗的一回,那個魚腥味真的完全都蓋不掉,做涼麵口感是好的,但是魚腥味真的太驚人…

因此弟弟跟他老婆吃了一小碗後就說沒辦法繼續吃下去了,媽媽更是拒絕被我「戕害」…

最後我只好換煮關廟麵,做成涼麵讓弟弟跟、弟妹、還有我宜蘭的朋友可以吃飽。


我到現在都還在想那些泡在水中、放到冰箱暫時冰起來的魚麵該怎麼處理才好?也許可以考慮用味道比較種的義大利肉醬來拌著吃,或是用松青子醬,或是起司醬……總之一定要是味道很重的醬料,不然那可怕的魚腥味是怎樣都讓人無法下嚥。

還是有哪一位朋友有不錯的建議呢?對這種魚腥味超重的麵,有何更好的處理方式?


晚上跟爸媽隨便吃了泡麵就打發,因為我們三個不知為何飽足感還存在。


不過媽媽還是有做了幾隻胡椒蝦,只是味道還是不太夠,不知道她是哪一個步驟沒做好,明天去101登高回來我若還有力氣,教媽媽做正統的胡椒蝦好了。


是啊,明天要去101登高,代表公司去參加,我卻還沒早點睡,完全是因為我今天幾乎睡一整天了。

剛剛正在整理明天要帶的東西,包括P特先生沒領回去的「ㄍㄟ西」,唉,從昨天辦公室上下跑兩趟背了回家,加上明天又要幫他背去101,我要求中午一頓不錯的午餐,謝謝。

現在順便也抓一些舞曲放在MP3隨身聽裡,打算明天一邊聽一邊登高,不然就聽廣播也可以,能夠分心,就不會那麼累了。

91層耶,本來開始後悔幹嘛給自己找麻煩,弟妹小貞卻說:「不會呀,這是好棒的經驗喔,要不是我懷孕,我也要去。」

我說:「妳現在都八九個月了,爬了之後大概直接生在樓梯上吧?」

小貞:「那也不錯啊,挺有紀念性的。」

後悔是這兩天的事情,但是到了出發的前一天,想想,也的確是機會難得。


有些事情,在你的衝動發生前沒有去實現,這輩子大概就再也不會有機會去做了。

當年跟好友騎車遊花蓮,跟現在的101登高,都一樣。

下次不知道還會有什麼事情讓我有這衝動了。



真的該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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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他的調調還有那麼一點點跟方大同很接近呢~

不過方大帥哥走的是氣質路線派,盧廣仲是很妙的狂野派。

盧廣仲是誰?

嗯,很久以前流傳著一個影片,模仿VITAS,且聲音也很高亢,但是表情很G8的人…

特色是那個五零年代的馬桶蓋頭,超像假髮的,

還有小眼睛、大鏡框

真的很妙啊這個人。

就是他,他現在出唱片了。

看看吧~

(話說,我今天好早貼文呀,等一下要出門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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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過這樣的經驗。

與朋友在熱炒店聚餐時,遇到前來兜售口香糖或是玉蘭花或是彩券的殘障者,朋友掏出一百元,拿了一條要價二十元的口香糖後說「不必找了。」,那位殘障人士相當生氣地大喊:

「你把我當乞丐嗎?」

他不儘連那一百元都沒拿,甚至連生意也不想跟我朋友做,迅速拽著柺杖就走出店外。

後來朋友楞了楞,大家也嚇了一跳,之後快速數落朋友一頓,朋友馬上追出去向那位殘障人士道歉。

他回來時,手上有三條口香糖跟兩包玉蘭花。





很多人都帶著自以為是的溫柔來做著自以為對的事情,卻沒想過這樣的作法難道真的就是對的嗎?


我的朋友完全是出自單純的好心,卻嚴重傷害了一個「人」的自尊。


愛情呢?在愛情上又有多少這種「自以為是的溫柔」?
而且,有很多時候它還不是出自單純才產生的,而是因為「逃避」。


近來聽到太多朋友被這種對方「自以為是的溫柔」傷害的案例,
而在我看來,那都不是「單純的好心」。



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就算要分手就直接說「沒感覺了」或是「我愛上別人了」,
被分手的一方即使心裡很「幹」,至少往後不會有那麼大的莫名其妙陰影。

就是不要都已經在一起兩三年之後才來說:「我不能接受年紀大我兩歲的女生。」

那請問哦,這位先生,你這兩三年都在夢遊就對了,
女朋友大你兩歲這件事情,你是到今天才突然恍然大悟的嗎?

男生自以為溫柔,不說出「我有新馬子了。」,
而用「妳年紀比我大我不能接受。」這種理由來分手,有好到哪裡去嗎?




又或者,明明知道這個女生很喜歡你,你也暗爽在心,甚至考慮跟對方在一起,
卻因為她還不是你的菜所以遲遲沒有更進一步的發展與回應,
以致於讓人家誤以為跟你真的好事將近。

結果你尬到新的馬子,就什麼都靜悄悄,對於喜歡你的這個對象隻字未提。

你自以為這樣就是溫柔,因為怕說出來傷害她,因為「新馬子不是妳」?

即使從未開始過,但是請不要以為你毋須對她的心情負上任何「道義上的責任」,
正因為你從頭到尾都知道人家那麼喜歡你,
也沒有明白拒絕過說「老子就是不可能跟妳在一起」,
因此,告訴她「我有了女朋友」是你的「義務」!



又或者是,都決定跟對方分手了,卻還是沒有把關係斷乾淨,
還是一起出去、一起約會、一起吃飯、一起逛街,
甚至還一起脫光衣服暖被。

因為你覺得對方還很愛自己,這樣子清楚地切割,對對方的傷害太大了。

緩慢的分手?又是一種自以為是的狗屁溫柔。


歹戲拖棚都是因為這種狗屁溫柔造成的。


一方哭哭啼啼糾纏不休,我們還有約會跟上床啊,怎麼會是真正的分手?
一方說我們真的很早以前就分手了啊,是你認知不夠。

一方說那上床跟牽手又是怎麼回事?你要跟我分手幹嘛還這樣?
一方說那是因為我在緩衝你接受分手的情緒。

一方說原來你在玩弄我。
一方說是你從頭到尾都不放過我吧?


加害者馬上變成受害者了耶。


真是活見鬼了。



很多人之所以受到傷害,不見得是因為「不被愛」,
而是因為沒有被好好交代、沒有被尊重、沒被當一回事。


一聲不吭,用那些自以為是的狗屁溫柔沈默不言,
在我看來那不叫做「溫柔」,叫做「逃避」,叫做沈默的欺騙。



真正的溫柔是彼此表達最真實的想法:


「我對妳真的沒興趣,可是也許可以試著培養看看,但是我真的不能保證能有好結果。」

「我對你真的沒感覺了,對不起,我比較喜歡另外一個他,但是因為你對我很好,我應該告訴你。」

「對不起,你對我真的很好,我很感動,我也考慮過跟你在一起,可是,感動畢竟比不上心動。」


以上,聽了會很幹,真的很幹。超幹的。


可是,總比說謊、找藉口、打馬虎、被不當作一回事的好。

因為對方把你當成一個「人」,而且「在乎」你的感受,所以認真地回應你了。


你說,這樣尊重你的人,即使帶給你短痛,
但是你會恨他嗎?你會抗拒與他可能發展單純的友誼嗎?



那些自以為是的狗屁溫柔,看起來好像很OK,
但是事實上都是逃避、都是踐踏、都是不在乎。


這樣的人,才是值得厭惡的。
這樣的痛,才是真正的綿長疼痛。




不要再去相信這些自以為是的狗屁溫柔了,那不過在污辱你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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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同事阿勤的手機搞丟了,我陪他去辦門號復話,一復話,電話就進來了。

他說,沒有手機的時候覺得很輕鬆又自在,也沒覺得沒手機不方便,現在復話了,反而覺得被綁住了。

最近剛好有個保險的廣告,那些一端帶著沈重鐵球的鐵鍊就這樣驚心動魄地套在每個人的腳踝上。

像是手機這樣的科技產品,不也在對我們做一樣的事情?

 

當然,很多事情都像是鐵鍊綁在我們身上,人,自一出生,就注定要背負很多責任。


不過這邊說的不是責任,也不見得像是廣告中說的負擔,而是「牽制」。

人們被科技牽制了,宛如被綁上重重的鐵鍊。


沒有電腦或網路就痛苦不堪,但電腦在1975年之前還只是天方夜譚,
網路的歷史更短短不到二十年哪。

曾幾何時,電腦跟網路已經變成了不可獲缺的東西?

沒有了電腦跟網路,世界似乎等於注定要毀滅了?

至少至少,我可以確定我的世界毀滅了。

我會丟了工作,因為我是網路公司的員工,公司倒了當然猢猻散;
然後我的拍賣完全搞不下去;
我再也沒辦法花少少的錢上KKBOX聽歌了;
我這不太愛逛街的人沒有網路購物可以滿足我了;
我沒有網路可以發揮我即興寫作的長處(?),大家也會與我斷了聯絡。

光是想到個人,就可發現這條鐵鍊還真是重。

更別說對這世界的毀滅性影響。


不只電腦網路,還有電話、電視、冰箱、洗衣機……等等,
它們出現在這個世界的時間都不長,
卻已經讓人們彷彿沒有它們就沒有生活的行為能力。


不過,這就是進步,而被這些進步制約就是必然要付出的代價,
我們都要歡喜作甘願受,也沒什麼好抱怨的。

 

回過頭看看,我身上可是五花大綁啊,
不過要是沒被綁住了,大概也挺難活的,
日本的自給自足或是野人生活其實很難達到,
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印尼叢林中無水無電就可過活的李光輝。


嗯,這篇只是把捷運上寫成twitter的事情再具體話點罷了,沒要說什麼對錯或唱高調。


閒聊嘛。


end

 誰是李光輝?

1974年12月,一名印尼軍官在摩羅泰島上發現最後一名活的「日本皇軍」。

上述在印尼叢林獨居31年才被發現的日本兵中村輝夫,其實是「高砂義勇隊」成員、臺灣山胞李光輝。

他被發現時赤身如野人,由於與世隔絕,過非人生活,所住的竹搭小屋,仍有戰時所用的三八式步槍、十八發子彈、軍用水壺和鋼盔等。
李光輝於1943年離開花蓮老家上戰場,當時25歲,1974年才被發現,尚不知戰事已結束。

他走出叢林事件,成為戰爭史上奇人,震驚世界。

李光輝是阿美族人,他選擇了回臺灣老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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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了,

就表示事情已經不對勁了。

不管是開始的,還是結束的。



我想我不會去的,因為那太尷尬了。

我想我會保持距離的,因為那太尷尬了。




都是一樣的。


都是一樣的。





我真想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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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R小編的同學會由此去




底下是麗子的時間。




我國小同學
一個因為強姦罪坐牢了,
一個進精神病院,
一個繼承家業做墓碑,
一個在我念大學時就生了三個小孩後來被老公家暴,
一個去開砂石車後來為了檳榔西施跟人結怨砍斷一隻手,


也有人過得不錯。
當空姐嫁給闊少,不過幸福不幸福?不知道。
也有人移民到加拿大,聽說他老子炒地皮炒得很有規模啊。


國中同學呢,
又一個進精神病院(我身邊的人到這種地方的機會很高嗎?)
也有人到現在還在念萬年博士班,
有人在大學跟女友同居後來人不知道死哪去,
更有人不斷地生孩子(也不錯啦)

高中同學,因為水平高(北一女嘛,總是OK了)(好啦我是例外)
所以工作不錯、嫁得也不錯(應該啦)


大學同學…
有人進勞委會、勞工局、大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
或是乾脆跟勞工站在一起搞工會運動,
或是跟我一樣做著跟所學無關的事情,當工程師或是賣車子馬桶床墊什麼的。

還有,那個當初對我很好的大男生,好幾年前往生了,我晚了好幾年才知道..
他長得很像帥好幾倍的成龍喔。但是再帥再壯也敵不過癌症。

(賴養駿,我感激你對我的好。真的。)


到這求學的階段,大家的經歷還是很不一樣,
直到你出社會後,遇到的很多很多人,
將來在你們分開後,還是會各自發生很多故事。

有喜劇,也會有悲劇。

可能跟你有關,也可能一輩子都與你無關,
甚至,你永遠不會知道他怎麼了。


真的,人的際遇很難講。




(這位太太,你在寫小說嗎?)

『不,這就是人生啊,施主。』




這就是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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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星光大道三,我原本只是當成我的一份工作,對於星光三的小朋友,我即使接觸過他們覺得他們很親切可愛(比如倫老師~太瘦了請增肥謝謝、美猴王很有禮貌,對了黎礎寧其實也很超熱情的呢!雨宣本人真的很正!彥博很害羞的樣子~聖恩很風趣;徐拉拉請控制自己的酒量謝謝,鳳君妳身材很兇請有自信XD...等),但是卻沒想過,去喜歡他們「唱歌」這回事。

但是我真的是很喜歡黎礎寧的這一首「Save me from myself」,原唱是克莉斯汀,原本就是技巧很高的一首歌,可是,我覺得黎礎寧不只是唱出滿分而已,而是唱出很多人連說都說不出口的FU。

我以前不那麼認識黎礎寧,不過因為這首歌,讓我期待她能站上星光熠熠的那個點。

我始終相信,語言可以騙人,但是歌聲不可能,從歌聲裡,希望你可以聽到她的內心故事,還有她想給大家的感動。


以下是當初黎礎寧突破自我賽的滿分全曲,坐著唱,技巧更高啊其實。

原來的音樂檔請見黎礎寧的網誌,那個背景音樂就是了~

(我也有音樂檔,不好意思啊礎寧,明天我就會拿來當背景音樂了…因為實在是太好聽了,請原諒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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