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過這樣的經驗。

與朋友在熱炒店聚餐時,遇到前來兜售口香糖或是玉蘭花或是彩券的殘障者,朋友掏出一百元,拿了一條要價二十元的口香糖後說「不必找了。」,那位殘障人士相當生氣地大喊:

「你把我當乞丐嗎?」

他不儘連那一百元都沒拿,甚至連生意也不想跟我朋友做,迅速拽著柺杖就走出店外。

後來朋友楞了楞,大家也嚇了一跳,之後快速數落朋友一頓,朋友馬上追出去向那位殘障人士道歉。

他回來時,手上有三條口香糖跟兩包玉蘭花。





很多人都帶著自以為是的溫柔來做著自以為對的事情,卻沒想過這樣的作法難道真的就是對的嗎?


我的朋友完全是出自單純的好心,卻嚴重傷害了一個「人」的自尊。


愛情呢?在愛情上又有多少這種「自以為是的溫柔」?
而且,有很多時候它還不是出自單純才產生的,而是因為「逃避」。


近來聽到太多朋友被這種對方「自以為是的溫柔」傷害的案例,
而在我看來,那都不是「單純的好心」。



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就算要分手就直接說「沒感覺了」或是「我愛上別人了」,
被分手的一方即使心裡很「幹」,至少往後不會有那麼大的莫名其妙陰影。

就是不要都已經在一起兩三年之後才來說:「我不能接受年紀大我兩歲的女生。」

那請問哦,這位先生,你這兩三年都在夢遊就對了,
女朋友大你兩歲這件事情,你是到今天才突然恍然大悟的嗎?

男生自以為溫柔,不說出「我有新馬子了。」,
而用「妳年紀比我大我不能接受。」這種理由來分手,有好到哪裡去嗎?




又或者,明明知道這個女生很喜歡你,你也暗爽在心,甚至考慮跟對方在一起,
卻因為她還不是你的菜所以遲遲沒有更進一步的發展與回應,
以致於讓人家誤以為跟你真的好事將近。

結果你尬到新的馬子,就什麼都靜悄悄,對於喜歡你的這個對象隻字未提。

你自以為這樣就是溫柔,因為怕說出來傷害她,因為「新馬子不是妳」?

即使從未開始過,但是請不要以為你毋須對她的心情負上任何「道義上的責任」,
正因為你從頭到尾都知道人家那麼喜歡你,
也沒有明白拒絕過說「老子就是不可能跟妳在一起」,
因此,告訴她「我有了女朋友」是你的「義務」!



又或者是,都決定跟對方分手了,卻還是沒有把關係斷乾淨,
還是一起出去、一起約會、一起吃飯、一起逛街,
甚至還一起脫光衣服暖被。

因為你覺得對方還很愛自己,這樣子清楚地切割,對對方的傷害太大了。

緩慢的分手?又是一種自以為是的狗屁溫柔。


歹戲拖棚都是因為這種狗屁溫柔造成的。


一方哭哭啼啼糾纏不休,我們還有約會跟上床啊,怎麼會是真正的分手?
一方說我們真的很早以前就分手了啊,是你認知不夠。

一方說那上床跟牽手又是怎麼回事?你要跟我分手幹嘛還這樣?
一方說那是因為我在緩衝你接受分手的情緒。

一方說原來你在玩弄我。
一方說是你從頭到尾都不放過我吧?


加害者馬上變成受害者了耶。


真是活見鬼了。



很多人之所以受到傷害,不見得是因為「不被愛」,
而是因為沒有被好好交代、沒有被尊重、沒被當一回事。


一聲不吭,用那些自以為是的狗屁溫柔沈默不言,
在我看來那不叫做「溫柔」,叫做「逃避」,叫做沈默的欺騙。



真正的溫柔是彼此表達最真實的想法:


「我對妳真的沒興趣,可是也許可以試著培養看看,但是我真的不能保證能有好結果。」

「我對你真的沒感覺了,對不起,我比較喜歡另外一個他,但是因為你對我很好,我應該告訴你。」

「對不起,你對我真的很好,我很感動,我也考慮過跟你在一起,可是,感動畢竟比不上心動。」


以上,聽了會很幹,真的很幹。超幹的。


可是,總比說謊、找藉口、打馬虎、被不當作一回事的好。

因為對方把你當成一個「人」,而且「在乎」你的感受,所以認真地回應你了。


你說,這樣尊重你的人,即使帶給你短痛,
但是你會恨他嗎?你會抗拒與他可能發展單純的友誼嗎?



那些自以為是的狗屁溫柔,看起來好像很OK,
但是事實上都是逃避、都是踐踏、都是不在乎。


這樣的人,才是值得厭惡的。
這樣的痛,才是真正的綿長疼痛。




不要再去相信這些自以為是的狗屁溫柔了,那不過在污辱你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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