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整個無名都去新竹,開一整天會(累),第二天則是體力大躍進,賽車跟漆彈也算是另類的team building吧~

晚上到家後覺得很舒服,還是家裡好。

當然,這不是我們的第一次,每隔半年都會有這樣的開會開到垮、然後進行各項活動、最後是上車睡、下車吃的養豬之旅,這種感覺很像是學生時代的「校外教學」,同事之間也的確因為這樣兩三天的過夜活動而感情大躍進。

唉呀,其實我不是要講這個的。

這幾天都聽到身邊同事一些感情上的狀況,有曖昧、太超過的曖昧、新戀情展開,或是分手。

小簡說,曖昧最好了,而且越久越好。(難道你正身歷其境?哈哈)

我不否認「曖昧」的確是很美好的感覺,那模糊的猜心遊戲、看得到吃不到的狀況著實令人心癢(LT小編妳說對吧?),但是我卻不覺得這種情況越久越好。

好吃的麵包需要將揉好的麵粉發酵一小段時間,或是泡菜也要浸泡一些時候,那就像是我們的曖昧。

可是,放上三個禮拜的麵粉團還能用嗎?泡在醋水裡已經三個月的白菜蘿蔔不會滋味很好罷?

感情呢?曖昧了一年半載後,若沒有新的事件激發起與對方在一起的衝動,只怕就真的無疾而終。

「曖昧」跟原本只是彼此無愛情感覺的純友誼而轉為愛情是不同的狀況,聰明的妳或是你應該懂得「曖昧」是發生在怎樣的感情狀態下。


又扯得有遠。


最近有人被狠狠地傷害後,迅速又遇到不錯的對象、快樂地曖昧;
也有人似乎正在發展著淡淡的感覺但還不那麼明確,卻讓身邊的人都樂見其成;
也有人原本剛熱戀沒多久,卻在無法改變對方的惡劣脾性後,認清事實,忍痛分手。


感情的來來去去沒辦法像是我們找工作或是辭職一樣地乾脆,如果可以的話,那麼談戀愛大概也不是多麼可愛的事情了吧。

那也難怪S並不熱中這件事情,因為他討厭這種情感上的牽絆所引發的情緒上或是生活上的變質。


我也喜歡曖昧的感覺,然而卻好像已經變成發硬的麵團,或是太酸以致於難以入口的泡菜了。



(以上到底在說啥呢,兩天沒寫文,加上有點累,亂了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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