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圖片的賣家也很誠實,他賣過期的商品,但我卻連看都不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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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有知名的店家販售過了賞味期限的和牛出去,客人反應過後,卻說過了賞味期限還是可以吃,甚至還凹這樣"熟成"之後牛肉更好吃。想當然不能為人所接受,一番唇槍舌戰之後,店家直接刪除文章逃避了。
 
在日本只要接近賞味期限的商品通常都會開始做"割引",也就是打折,時間愈近割引越大。只要一過賞味期限,全部下架,不會有銷售過期品這種無恥的事情發生。
 
不管這個東西還能不能吃,放更久是不是能更好吃......那都是消費者自己的選擇,店家你該做的就是確保商品在賞味期限內販售,這是基本的商業道德吧?
 
在台灣有很多專門賣即期品的店家,OK,至少店家很誠實,我就是賣你快到期的商品,我做大大的割引,讓你用少少的金額得到大大滿足。
 
這圖片的賣家也很誠實,他賣過期的商品,但我卻連看都不想看。
 
我面對 #即將過期 的商品,就是折扣很低賣出去,甚至送出去,而 #已經過期 的商品無論如何絕對不能賣出去,但若其實還可以食用或使用(例如只過期一周的鬆餅粉),我也是照實宣告,然後問有誰要嗎,我不想浪費我送你,願意的人自然會出來舉手。
 
【販售過期商品】這種事情在日本幾乎不可能發生,在台灣卻看的到,觀感上就是很差,我只會在這件事情上看到賣家的不甘不願、以及無法承擔商品銷毀成本的虛弱無力,賣家想盡辦法要撈回一點利潤,完全不顧【過期商品不能賣】這個簡單的道義。直接講,就是【摳門】。於是我也會很懷疑他在面對客戶時,他能有多少解決問題的能力與誠意。
 
我個人認為不管是做餐飲、零售都一樣,都要承擔商品過期的責任風險,倉管控制不好是自己的問題,東西放到過期就是要認賠,過期就是過期了,哪有這麼多理由好講,如果連這樣的責任成本都不想承擔,還是想賣出去搏點小錢回來,我個人認為他根本就不適合做生意。更甚者還有人會偷偷改標、換日期,其人格更是有極大的瑕疵,而且這已經涉及刑法上的【詐欺】。
 
因為想撈點小錢回來,結果損失的是商譽,值得嗎......
 
回到剛剛這個賣過期品的賣家,雖然我想跟他訂購的商品不在過期商品之內,但我想了想,還是刪除了購物車內容。
 
理由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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