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沸沸揚揚鬧了好大的這件事情,不過就是一個男人跟很多女人的桃色糾紛。 

只是,主角都太知名了,加上似乎牽扯上一些利益的糾紛,因此讓這事情有不可收拾的感覺。 

以下,都只是我個人的感想。


老實說,男歡女愛有何不可,如果雙方都未婚嫁,只要不得病,哪有什麼問題。

但是問題出在於:

一、這次發生事情的這些人都是名人,所謂的「名人」便是其所作所為都會是FANS的指標,對社會價值觀也會有影響。

二、男女在一起,彼此的關係必須要靠「留下影像紀錄」才能證明什麼嗎?


記得前些日子我才幫一位女性網友建議過一件事情,她與男友歡愛之餘,留下影像,最後卻成為對方威脅的標的。

。[管閒事] 獨佔欲與裸照威脅

陳冠希這事情,當然,網友會好奇是正常的,而且我覺得誰都別妄想阻止網友散播的行為,因為看名人出醜原本就是人的天性。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對公眾人物來說更是如此。

而像是陳冠希此等這樣的公眾人物,原本行為就該更加謹慎,這時候不要講什麼「人權」、「人身自由」。當你選擇當名人,就要這種「必須私生活更加嚴謹」的覺悟,這可是「義務」喔。

就算不是公眾人物,難道也沒有保護自己的觀念嗎?拍了這樣的東西,你就要有它終究被公諸於世的一天的心理準備,這個世界不變的真理之一就是:「瞬息萬變」。情勢會變成什麼樣子誰最好都不要說大話來保證。

這起事件的主角,我個人認為沒有一個值得同情。

歡喜做、甘願受。事後再來說什麼被下藥這種蠢話都不過像是自圓其說,對社會的傷害已經造成,這已經不是豪門夢碎、演藝路斷、或是婚姻破滅可以抹平的。

當初做就做了,哪來什麼理由掩飾?

問題是當事人你要用什麼態度面對?


我不知道他們要用什麼態度面對,畢竟我不是這種華人圈的大名人,我也沒幹過這種事情、更沒發生這種糗事(真的糗啊),所以我怎麼能給什麼建議?

智慧,就是發揮在這時候了,而這智慧,要相當高。



偏偏,發生這件事情的這些人,看來已經被慌張掩蓋了智慧。


以上只是個人觀感,說穿了就是打嘴砲,別鞭我。


但是一定要呼籲大家:


不管你的愛情有多火熱、誓言有多堅貞、感情有多牢固、或是慾望有多強烈………

都絕對不要拍這種影像,一點好處都沒有。

(如果你要說「可以賣錢啊」那就去吧,那也要確保這錢是你自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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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子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