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是一個熱中在辦公室裡搞小團體的人。

有共同的目標是很好,
但不表示要跟所有與自己意見不合的同事當敵人。



現在,搞不好我也變成了你們的敵人,
因為我並不打算跟著你們去做一些事情,所以你們開始隱瞞我一些事情,私底下進行些甚麼,
也許你們覺得這是在幫我,但當它已經影響到進度,
或是打壞我們跟別人講好的時間跟規則時,這不是好事。


另外,你可以私下不想跟某個人交談,但遇到事情需要溝通時,
就不是[想不想]、而是[該不該]的問題。

我非常厭倦當個傳聲筒,就因為你不想跟對方交談我就必須要傳話?


我對某些個同事的做事方法不爽、覺得厭惡、甚至有吵過架的,
但那不表示在工作以外的時間我也要這樣對待對方。


我想我真的很不適合打團體戰,因為我真的很討厭搞小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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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子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