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做什麼生意,
原則上,只要討女人歡心,
就很容易成功。




這是我在一本日本的行銷書上看來的,挺有道理,
再仔細想想,事實的確如此。


大致上:


女人的購買力往往都是衝動型,
看女人包包裡的東西就知道女人有多會買。

不要認為女人花的都是小錢,跟男人買樓買車差太多。

錯。

這種小錢累積起來可是造就了民生用品、化妝品、衣物的大市場。

至於買車買樓,男人自己可以摸著良心說,
你買東西可能完全不理會女友或是老婆或是媽媽的意見嗎?

男人要買車買樓,老婆不喜歡,那他就要有被念很久的心理準備,

男人買衣服時,通常都是女人幫他挑、配衣服。

家裡的必需品,誰買的?女人。

這樣看來,女人幾乎是掌握了八成以上的消費力跟決定權。


男人真正能掌握的消費決定權,大概只有買保險套或是找小姐的時候吧。


如果妳身邊有那種買東西都不理會伴侶意見的男人,
恐怕通常感情都維持得不長久或是不快樂吧。

實例:
我家裡的所有洗髮精、牙膏、飯菜,幾乎都是我跟我媽購買,
我爸爸跟弟弟的衣服都是我們家女人買的,
家裡的房車如果媽媽不喜歡,爸爸就不會考慮,
弟弟的手機如果老婆用不慣,他會買她喜歡的款式。

我以前的男友買衣服會聽我的意見,
當他買東西都不管我的感覺或建議時,通常沒多久後我們就分手了。

只是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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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子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