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人回應我前兩年以前的文章,才發現我自己都忘記當初是為了什麼而寫的。

內容挺哀怨的,似乎當時的我相當難過、生氣、或是憤怒。

但是我卻怎麼也想不起來這篇文章的主詞是誰,我到底當初是對誰火大?對誰不爽?

真的怎麼想都想不起來。


看來之後還是要在文章裡偷偷做點記號,自己也看得懂的記號,免得過了一年半載後,自己都搞不清楚在講誰、或是對誰講話。

等一下要對自己的網誌做兩件事情,

文章分類的愛情類有兩個,一個是「說教類」哈哈,一個就是自己的事情, 這要分清楚。


另外就是砍光剛剛前說的失憶文章,砍光。

因為連我現在都不記得的事情,意義一定不大,
那麼,它也就不必佔據我的記憶體了_即使是隱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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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子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