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是什麼時候的東西了。應該是在冬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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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氣算還好,不是那麼地冷,我們還可以看到雲朵後的太陽,氣溫恰
巧十五度C,沒下雨,風也不是太大,所以我們可以戴著帽子出門也不怕被
風刮走。

我們一起搭車到了山上,還記得那條路吧?雖然樣子跟三年前不太一樣了。
果然一進入山區的空氣就是跟市區不同,涼爽、清新、沒有污染,還帶著
點甜甜的氣味,那不是我身上的香水味,是路邊樹木所散發的芬多精。

我知道你喜歡,所以我拉下了車窗,你說唉呀有點冷,可是因為你在笑,
所以我就把窗子搖得更低了,親愛的,這裡是陽明山,是住在台北市時唯
一的世外桃源,這裡的空氣不同於市區裡的森林公園,請好好享受。

也許這樣說起來有點蠢,但是我很想脫光了衣服坐在車子裡,當然那可能
會讓我著涼,可是這種瘋狂的舉動如果成功了,會讓我快樂,而你說過只
要我快樂,你就會快樂,只要你跟我可以快樂,感冒也就一點都不危險。

你知道,有很多事情,我們明知道它不太能夠被允許、被認同,但是如果
做了,結果似乎也不如想像中的嚴重,就像是感冒一樣,會痊癒的,一下
下就好,不用太久。


只要一點點,只要一點點,就算不被允許,嘗試著去做一點點,如果不被
發現,那就可能會是對的。


就像要你愛我,而我愛你,我們只要愛著對方一點點就好,如果不被誰發
現了,那麼就沒有關係。



只愛一點點,一點點就好,微小到連我們平日都會忽略它的存在,
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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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子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