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約至少有兩種。

˙書約

  顧名思義就是針對出版品的約定。

以抽版稅的出版來說,一般都是約定五年的期限,少數的出版社比
如希代,才會綁到七年。

  賣斷的話剛剛說過了,有終身賣斷跟年數賣斷。

  這些都是看當初合約怎麼約定的。

  要注意的是,條約中一定有提到合約到期的項目,而且都是寫,如
果你不在合約到期的前一個月(或是約定其他期限)告知你不續約,不
然就會自動續約喔。

  所以如果你對該出版社不滿意,請注意一下該解約的時間,不要又
撩落去了好幾年。


˙作者約

  顧名思義就是針對作者的約定。

  比如紅色有這樣的做法,就是約定某作者在一定期間內必須出版幾
本作品云云。

  要注意的是,不是你寫了就算,要確定出版才算數。

  所以在這一方面其實算是缺點,因為你會被要求寫出該出版社要求
的風格,你會受限。

  另外就是你不能恣意地將自己的其他作品給予其他出版社,就算這
部作品出版社不要,他也不願意你給別人來打自己。

  但是也不是沒有好處,好處就是他們確定你是專屬他們的作者,就
會在行銷上對你用心。


  這樣的約老實說,對風格不定的作者不太有利,或是對那種完稿時
間無法被壓迫的作者也是一種難處。


  不過基本上我是不會接受這樣的約定。因為我就是什麼都寫,不能
被限定,而且我討厭被催稿、規定完稿時間……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麗子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